东方网记者马鑫洋12月12日报道:在网上购买了9万多元的手镯,明明是“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家却一再拒绝退款?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今年3月,刘女士在网购平台“星愿首饰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某款型手镯一只,实付款91,500元。收到货后,刘女士因为手镯佩戴效果不佳,在平台上发起“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申请。
商家星悦公司收到申请后同意退货,但却表示要选择自己指定的快递公司,还特别提醒刘女士为了保护作品安全,请勿自行退回。
然而,两天后商家收到退货后却拒绝退款,理由为“退回的作品经验收有试戴痕迹,手镯上有明显划痕”。并将手镯寄还给了刘女士,对此刘女士感到十分生气,拒收了快递。但商家收到手镯后,依旧未给刘女士退款。
刘女士表示,自己在申请退货时已经拍摄了手镯外圈的360度环绕视频以及手镯两边开合位置的局部视频,经商家确认后才同意了自己的退货申请。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