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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9日,成都郫都区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悲剧。
27岁的海归女孩王某雅,透过猫眼看到门口有个陌生女人吐痰、徘徊,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被邻居称为“疯子”的人,会成为夺走她年轻生命的凶手。
王某雅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到大都是别人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异,从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后,又出国留学。为了陪伴妈妈,她选择回到家乡工作,本以为人生即将开启美好的新篇章,却没想到遭遇了这样的飞来横祸。案发后,她的妈妈一夜白头,哭到崩溃,那种锥心之痛,想想都让人难受。
凶手梁某某,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捅出第十刀时,眼神里是否有过一丝清醒,我们不得而知。但当法医报告判定她的刑事责任能力为“部分”时,我相信很多人都和女孩的母亲一样,心里拔凉拔凉的。
其实这事最可怕的不是凶手一个人,而是整个系统都在装睡。早在案发前一年,梁某某就已经多次敲门滋扰、持刀游荡,甚至对民警大喊“我要杀人”。小区的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消防通道随便进出,65岁的保安根本没有阻止持刀行凶的体力。物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看着梁某某像幽灵一样在小区里游荡,却只是把她当作“需要包容的病人”,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你们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等出了人命,物业突然就勤快起来了,换年轻保安、修门禁系统。早干嘛去了?现在做这些,那个躺在殡仪馆的姑娘能复活吗?
更让人气愤的是,案发后,梁某某的家属只送来了一封轻飘飘的致歉信,却始终不敢露面。而凶手的父亲竟然还说:“就这事害我们有家不能回,花钱在外面住宾馆。”
这是什么逻辑?自己家人犯了错,不反思道歉,反而觉得自己委屈?
反观受害者的母亲,在法庭外颤抖着说“她连道歉都没当面说”,这是多么令人心酸的场景。
最近,类似的事件似乎越来越多。前几天,廊坊24岁的幼儿园老师,被人当街捅了13刀殒命,凶手也要做精神鉴定。精神疾病鉴定,到底怎样才能鉴别出是不是装出来的?
从什么时候起,杀人不用偿命了?这到底是法治进步,还是给罪犯开的后门?
有人说,精神病人也是受害者。可是,谁又来可怜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呢?
我不是说所有精神病人都该死。但问题是,既然知道这人有暴力倾向,为什么不严加看管?如果不能限制他们的行动范围,那是不是就应该视其行为正常,杀人就该判处死刑?
要我说,要么你就把人关好了治病,要么放出来就得负全责。不能好处都让你占了吧?生病的时候杀人不用负责,不生病的时候又能在外面瞎晃悠。
我们当然知道,精神病人需要救治,但救治不是放任,包容不是纵容。如果“精神病”能让凶手逃脱严惩,那么物业公司的失职、社区监管的缺位、应急机制的瘫痪,又该用什么借口开脱呢?
物业推给社区,社区推给医院,医院推给家属,最后倒霉的是谁?还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王某雅保送北外、留学日本,钢琴弹得行云流水,人生才刚刚开始,却戛然而止。
姑娘做错什么了?她不过是透过猫眼看了一眼,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我们整个社会安全底线的溃烂。
当法律用“疾病”为凶手松绑时,那些对危险熟视无睹的物业、用“特殊人群”为由推脱责任的人,他们的“不作为”难道不是另一种杀人吗?
现在,这个案子即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我真心希望法官能硬气一回,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说真的,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要是每次都用“有病”当借口,那以后谁还敢保证自家孩子的安全?
要是法律不能公平公正地判决,那么今后可能会有更多人钻空子,用“精神病”来逃避责任。
你们想想,今天倒霉的是这个姑娘,明天可能就是你我,或者我们的家人。当“精神病”成了免责符,“安全”成了空话,“责任”成了皮球,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站在猫眼后面的人。
这个社会现在特别魔幻,该进精神病院的没人管,不该进的反而被强制送进去。
我们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如果连法律都不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那普通人还能指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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