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的普遍认知中,女子监狱是一个与男性完全隔绝的特殊空间。既然没有男性存在,怀孕似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几乎每年都会有女囚在服刑期间怀孕的新闻被媒体报道。这类消息一经曝光,往往会引发社会的巨大关注和广泛讨论,各种猜测和阴谋论随之浮出水面,舆论一时沸腾。
对于监狱管理部门来说,这类事件令人感到非常棘手和无奈。如果不加以解释,社会上对监狱管理的质疑声浪就会持续不止;但一旦回应,相关话题又会陷入反复争论的死循环中,难以平息。
2018年,广东省某女子监狱曝出一则引发广泛关注的新闻。一名因贩毒被判处15年刑期的女囚何某,在服刑期间竟然三次怀孕。此消息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发社会多方关注。司法机关不得不展开调查取证,并向公众公开该事件的处理进展。
调查结果显示,何某每次怀孕均发生在即将被收监的关键时刻,她通过这种方式试图获得监外执行的机会。事实上,何某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这类现象在全国多地的女子监狱均有出现。许多女囚千方百计地让自己怀孕,目的无非是为了逃避法律对她们的惩罚。
这些女囚所利用的,恰恰是法律中的一个“空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明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条法律本意是为了保护胎儿和婴儿的健康权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女囚却将其当成了逃避监禁的“漏洞”。
通过怀孕,她们得以暂时脱离严苛的监狱环境,回到相对宽松的监外生活中。更有甚者,一些女囚甚至故意选择在临近收监时怀孕,或者在监外执行期间再次怀孕。换句话说,靠着不断怀孕,这些女囚可以长时间循环利用这一机制,逃避法律的制裁。
此外,女囚怀孕所带来的好处远不止是逃避监禁这么简单。除了暂缓执行刑罚外,怀孕还可能带来刑罚上的“宽松”待遇。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对孕妇减刑,但在司法判决中,法官通常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以及保护胎儿的因素,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处理。
不仅如此,即使到了监狱服刑阶段,孕妇及哺乳期女囚也会得到特殊照顾。监狱通常会安排她们单独的监室,提供更充足的营养补给,以及更全面的医疗服务。这样的差别待遇,让怀孕的女囚享受到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甚至有时可视为一种变相的“优惠”。
不过,每次这类新闻爆出时,公众不必每次都义愤填膺。从国际视角看,这种情况并非中国独有。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监狱体系中,也存在女囚利用怀孕争取权益的现象。不同的是,国外一些女囚甚至会采取更极端的手段,比如通过体外受精或人工授精怀孕,这给监狱管理带来了极大困扰,甚至出现了监狱内部人员被贿赂协助的丑闻。
2015年,美国加州就曾爆出一宗监狱丑闻,一名被判重刑的女囚通过贿赂狱警,成功获得精子样本并怀孕。这起事件曝光后,令美国司法系统颜面尽失,迫使司法机关不得不展开调查。
美国监狱的探视制度相对宽松,女性囚犯每月都能接见家人,家人送入的生活物资和食物只要无违禁品,通常都会被允许带入。这种相对开放的探视环境,反而给了一些人机会,将男性精液偷偷带入狱中,利用人工授精使女囚怀孕。一旦怀孕得到确认,女囚就可能获得监外执行资格,生活环境大为改善。
国外还有一种新的骗术,即伪造怀孕证明。一些女囚通过贿赂医务人员或利用医学检查的时间差,制造虚假的怀孕诊断报告。美国司法机关曾查获女囚调换尿液样本以通过妊娠检测的案件。虽然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这类欺骗手段越来越难成功,但仍然无法完全杜绝。
最令人震惊的是极少数女囚采取的自残式手段,这种行为极为费解。有报道指出,个别女囚会故意制造腹部隆起的假象,甚至服用激素类药物模拟怀孕反应,试图蒙混过关。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在200例监狱怀孕案例中,大约有5%涉及此类欺诈行为。她们往往不是单独行动,而是受到指导,甚至买通监狱看守,谋取各种便利。
面对这些复杂的局面,监狱管理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往往是事后才发现问题。为了杜绝此类现象,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女性囚犯所在场所严禁男性看守出现,避免任何接触;二是亲属会见改为通过电话隔着厚玻璃进行,杜绝肢体接触;三是定期为女性囚犯进行医学检查,最大限度地排除怀孕可能。
这些综合措施,旨在最大程度地防范女囚利用怀孕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