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生日快乐……”这无疑是世界上被传唱次数最多的英文歌曲。无论是在家庭聚会、餐厅还是电影里,它的旋律无人不晓。然而,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这首看似属于全人类的歌曲,竟然明码标价,为一家公司带来了超过5000万美元的巨额收益。
这首歌的旋律最初源自1893年,美国肯塔基州的两位幼儿园教师米尔德丽德·希尔(Mildred Hill)和帕蒂·史密斯·希尔(Patty Smith Hill)创作的《大家早上好》(Good Morning to All),用于课堂问候。歌词后来被逐渐改编,形成了如今的“生日快乐”版本。
1935年,一家名为Summy Company的音乐出版商巧妙地为这首改编后的歌曲注册了版权。尽管旋律几乎与原作一致,但他们声称对特定的和声编排拥有权利。此后,这首歌曲便成为了“私有财产”。任何想在公开场合(广播、电视、电影、戏剧)或商业产品(贺卡、玩具、音乐盒)中使用它,都必须支付高昂的版权费。甚至餐馆服务员为顾客演唱,理论上也需要获得许可!
这项版权成为了华纳/查普尔音乐公司(后来收购了Summy)的“法律摇钱树”,每年坐收约200万美元。直到2015年,一位电影制作人因在纪录片中使用此歌而被索费后,愤而提起集体诉讼。经过大量历史考证,美国联邦法院最终于2016年裁定:《生日快乐歌》属于公共领域,版权无效。这首为无数人带来快乐的歌曲,在“被私有”了80多年后,终于真正免费地属于了全世界每一个人。这段趣闻成为了一个关于版权法如何有时会荒诞地侵蚀公共文化遗产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