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遛狗没牵绳,狗主人生生赔了 28 万元 —— 这起发生在常州的案例,再次给所有养狗人敲响警钟:养狗是个人喜好,但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责任,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出门遛狗时,大型犬戴口罩、大小狗都牵绳,把宠物放在视力范围内看管,这些看似简单的要求,既是对他人安全的保障,更是对自己钱包的保护。一旦因管理不当让狗造成他人损害,无论是财物损失还是身心伤害,狗主人都得依法赔偿,28 万还只是个教训,若酿成更严重后果,代价只会更大。
2023 年 8 月 21 日清晨的一幕,本可完全避免。郑女士结束晨练准备回家时,一条未牵绳的贵宾犬突然从旁边窜出,而狗主人顾女士此时正在草坪上闭眼休息,对宠物的行为完全不管不顾。毫无防备的郑女士因受惊慌乱,不慎摔倒在地,经诊断为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后续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这次受伤不仅让她花了近 30 万元的医疗费、康复费,更导致身体功能和劳动能力终生受损 —— 一场本可通过一根狗绳避免的意外,最终变成了影响受害者一生的悲剧,也让狗主人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
法院最终判决顾女士赔偿 28 万元,绝非小题大做。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在这起案件中,顾女士作为狗主人,既未牵绳约束宠物,也未在户外看管,完全未尽到管理义务,而郑女士的摔倒纯属意外,无任何过错,因此顾女士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 28 万元,赔的是受害者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更是对狗主人 “失职” 的法律惩戒。
其实,牵狗绳看似是约束宠物,实则是保护所有人。对受害者而言,它能避免突如其来的惊吓与伤害;对狗主人而言,它能减少因宠物失控引发的纠纷与赔偿;对宠物本身而言,也能防止其走失或遭遇危险。顾女士的案例已经证明,一时的疏忽大意,可能换来一辈子的遗憾 —— 受害者终生伤残,自己赔偿巨款,这样的 “双输” 局面,只因没做好 “牵绳” 这一件小事。希望所有养狗人都能引以为戒,把管理责任记在心里、落在行动上,别让喜好变成他人的噩梦,也别让自己为疏忽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