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烟如墨般吞噬整座厂区
190余万元资产在烈焰中化为灰烬
而这场火灾的始作俑者
已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近日
江西消防复盘这场火灾起始
给我们敲响警钟
事故回顾
2024年9月30日晚8点
刘某交接班时
同事王某随口提了句:
“宿舍楼后面有个马蜂窝,
最近总有人被蜇。”
刘某想着自己常走那条路
这事就记在了心里
情景模拟:刘某和同事攀谈。图源:江西消防
2024年10月1日6时
天刚亮
加了一晚上班的刘某没顾上休息
在厂区找了根竹竿
缠上之前擦过模具的油污布条
又向同事借了个打火机
准备除掉那个蜇人的马蜂窝
情景模拟:刘某找来竹竿。图源:江西消防
当打火机在刘某指间“咔嗒”一响
蓝色火苗接触上油污布条的瞬间
火焰包裹住竹竿
刘某以为只是“烧个马蜂窝”
却没考虑到蜂窝旁还堆放着塑料制品
监控画面:现场火势迅速蔓延。图源:江西消防
用来烧马蜂窝的火
却点燃了堆放在空地上的塑料制品
火借风势
燃烧速度相当快
从废旧塑料堆放区
很快蔓延到旁边的生产车间
大火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90余万元
火灾警示
回头看
刘某烧马蜂窝的行为
可能出于解决麻烦的善意
但缺少了对风险意识的警惕
这起事故给我们最大的教训是
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禁止使用明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加油站、液化气站、易燃易爆仓库、化工厂、地铁机场、文物保护单位、储油罐区等,都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
刘某所在的塑业有限公司,属于化工行业,也是“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沉重的教训
36岁的刘某
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
因为这起事故
工作没了
还得在监狱里度过三年半
这样的教训,太沉重了!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阿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易燃易爆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
火势蔓延速度快
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以下注意事项请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