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念中有死者为大的说法,但时至今日,和这一理念相关的殡葬业、捞尸业却往往以一种隐匿的方式存在。与被广泛尊敬的警察、医生等拯救生命的行业形成鲜明对比,捞尸业常常被贴上不吉利不干净的标签,遭受着普遍的排斥和误解。 那些从事捞尸工作的人员,常被看作是在赚死人的钱,因此他们身上背负着社会的歧视。然而,所有人都清楚,捞尸的需求不会因为这种歧视而消失。尽管捞尸人从事的工作大多与己所不欲的道理相违,但他们始终无法获得大众的敬仰与认可,无法被称为伟大。
然而,究竟是谁愿意在如今的社会中承担这样一份令人大多数人避之不及的工作呢? 捞尸人,也有着他们自己的职业使命感。 黄河和长江,这两条滋养着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每年同样也吞噬了无数人的生命。而在重庆市江北区朝阳河打捞队,捞尸者陈松每年带领队员们从江中打捞上来的尸体数量竟高达200具之多。 然而,捞尸工作因为其特殊性质,捞尸人大多寡言少语,与外界几乎没有太多交流。 平时我们很少跟岸上的人打交道,只有当有人落水的时候,才会有人来找我帮忙。陈松这样说道。 但是,这样的工作是否意味着他们注定要与污秽、肮脏画上等号,注定会永远生活在见光死的阴影下呢?或许并非如此。在许多捞尸人心中,都有着一种积善行德的信仰。 人死了,尸体也得找到,要安放好。——这是长江捞尸人陈松的想法。 我做的事是正义的,中国有句话说得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把他们的尸体打捞上来,也能让他们的家人心安。——这是黄河上一位60岁渔民阿伯的心声。 捞尸人或许和救援者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他们也许能在心理上克服尸体带来的种种恶心和不适,凭借着职业使命和对生命的尊重,尽可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在死亡之后,尸体的呼吸道和肠道中的细菌开始失去控制,大量繁殖并释放出硫化氢、甲烷、氨等腐败气体,尸体的臭味逐渐变得难以忍受,尤其当腐尸进入巨人观阶段后,那股腐败的味道愈发强烈。 面对这些恐怖的气味,捞尸人们采用的应对方法各异。陈松选择通过不断抽烟来减轻周围的尸臭。有些捞尸人则会在打捞之前,预先准备好一罐恶臭的粪便,待尸体成功打捞上来后猛吸那股臭味,借此来缓解。 这种让人无法忍受的臭气,会在他们的记忆中深深烙下印象,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忘记。更何况,做着这份工作的捞尸人,是如何承受这些心理和生理上的折磨的呢? 捞尸业频繁与道德相关联。 捞尸人陈松曾说过:尸臭洗不掉,沾染了就是一辈子。这句话说出了捞尸人内心的无奈。这种无法洗净的尸臭,不单是气味上的,还有社会上对他们的偏见。 在人们对这一群体知之甚少时,挟尸要价的指控成为了他们身上新添的标签。比较有名的事件是,张轶拍摄的照片《挟尸要价》——这张照片曾获得金镜头最佳新闻照片奖。照片中的故事是,2009年10月24日,三名长江大学的大学生因为救落水儿童而不幸溺水身亡,而负责打捞尸体的公司却现场索要费用。 这张照片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见义勇为与见利忘义被同样展现在一幅画面中。除了艺术上的冲击力,它也激起了公众的不满。 记者采访时,照片中的要价者王守海表示,当时他仅仅是在指挥船只靠近岸边。而尸体之所以被挂在船边拖行,是因为当地习俗认为船是家,船不能上岸,实在是不吉利。在谈到若不给钱是否会打捞尸体时,他直言不讳:请人帮忙、吃喝都要费用,不给钱怎么可能?我不能撒谎。 尽管照片通过艺术的手法将多方面信息集中表现,但事实本身并不虚假。我们不禁要思考:用劳动换取报酬,这原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由于这份工作是捞尸,当捞尸人询问价格时,社会往往将其放在了道德的天平上。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捞尸这个行业,天然地与道德息息相关呢? 因为是见义勇为,所以捞尸人询价就显得不道德;因为给不起捞尸费,所以捞尸人就被视为不道德;当案件过于残忍,家属情绪崩溃时,如果捞尸人询问价格,就会被认为不道德。道德的重压一再加在捞尸人的肩头,难道这不算是一种隐性的道德绑架吗? 人们在对捞尸人有偏见,却从未为他们做些什么时,又用道德的标准去要求他们。 捞尸人的无奈和苦衷 汪曾祺在《陈泥鳅》一文中,塑造了一个捞尸人陈泥鳅的形象。与现代捞尸工作相比,陈泥鳅的方式显得原始而粗暴,但其中的危险却依然真实可感。小说里,陈泥鳅提到,他用竹竿捞尸时,每次都面临着生命危险。他解释说:这是玩命的事,万一没捞上来,我可能就永远留在桥下了。 这样的情节并非全然虚构,现如今,捞尸工作虽然多依赖工具,如四水捋子,但风险依旧存在。捞尸人往往需要直面尸体与水中的隐患,而这一切的危险与不适,也从未得到社会足够的关注。目前,捞尸缺乏专业的设备,常用竹竿、钩子等工具。捞尸人不仅要应对水流的速度、能见度等自然环境因素,还要面临尸体腐化的生物风险。水中的尸体因浸泡时间过长,四肢僵硬,腐烂的皮肤与尸体发出的气味是极大的心理和生理挑战。 在这些令人心生恐惧的画面中,捞尸人不仅要忍受肉体的考验,眼前的恶心和恐惧,也同样对他们的精神健康造成了伤害。 长期与腐尸为伴,捞尸人也会感到极度的压抑和孤独。他们的工作常常让他们与常人的社交隔绝开来。正如陈松所说:大部分时间我都得待在船上,正常的社交已经变得不可能。 当捞尸人试图与人交往时,总会有旁人提醒:他是捞尸人,离他远一点。这份歧视并非源自违法行为,而是源于一种社会的偏见。 行业乱象,非捞尸人之错 2013年5月,温岭发生了一起因情感问题而跳河自杀的悲剧,结果一名救人的男子也因此丧命。家属雇佣民间捞尸队打捞尸体时,要求支付的费用却高达6000元一位。最终在警方的调解下,费用降至3000元。 这类涉及道德争议的事件让公众对捞尸行业产生了更多质疑。捞尸人之所以陷入这种道德漩涡,部分原因在于行业本身的乱象。 事实上,捞尸不应当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应该作为一项公共事业,纳入国家事务的管理中。捞尸队可以由政府主导,民间组织配合,或者雇用熟悉水域的渔民来承担任务。通过这样的方式,捞尸人不再只是靠个人的力量挣扎求生,而能在合法的框架下工作。 类似于过去清朝时期的浮尸收瘗制度,捞尸事业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共同管理,从而消除现有的行业乱象,保障捞尸人和公众的权益。 目前,捞尸行业面临的困境和风险,早已超出了简单的商业行为,它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与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