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以故事的形式表现了远古先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愿望,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神话通常以神为主人公,它们包括各种自然神和神化了的英灵人物。神话的情节一般表现为变化、神力和法术。神话的意义通常显示为对某种自然或社会现象的解释,有的表达了先民征服自然、变革社会的愿望。只有当人类可以凭借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表达对自然和社会的领悟的时候,神话才有可能产生。学术界普遍认为神话产生于野蛮期的低级阶段,到了野蛮期的中级阶段,神话进入了繁荣的时期。中国学者杨堃和袁珂等人认为神话的起源要早到蒙昧期的高级阶段,即旧石器时代晚期,或者比这个时期更早。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面对难以捉摸和控制的自然界,人们不由自主地会产生一种神秘和敬畏的感情,而一些特殊的灾害性的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还有人类自身的生老病死等等,尤其能引起惊奇和恐慌。人们由此幻想出世界上存在着种种超自然的神灵和魔力,并对之加以膜拜,自然在一定程度上被神化了。神话也就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