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在四姑娘山滑坠身亡,救援队全力搜救后确认不幸。律师表示,责任需依据过错认定。
6月30日,四川阿坝州四姑娘山景区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登山事故。一名16岁男性登山者在攀登二峰时不幸滑坠身亡。事故发生在二峰垭口附近,向导虽尝试救援,但未能挽回生命。景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公安干警和医疗救护人员展开搜救,最终发现遇难者已无生命体征。目前,景区已与家属取得联系,进行善后工作。四姑娘山二峰正常备案攀登,需配备向导、购买保险并报备审核。遇难者使用港澳通行证办理手续,遗体已运送下山。
这起事故让很多人揪心,也引发了大家对于高风险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讨论。16岁未成年人是否适合高海拔登山?这事儿得琢磨琢磨。不少网友质疑,孩子身体和心理条件能不能扛住?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呢?
律师王逸芸认为,这事儿得按《民法典》的过错原则来认定责任。景区只有在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才需要担责。安全保障义务得看景区是不是配备了适当人员,预防外来侵害。不过,景区责任不能无限扩大,得看是不是因为设施设备隐患或者救助不及时导致损害扩大。要是景区公示了风险还审核了手续,责任可能就轻些;要是管理疏漏,没核实身份、没确保向导资质、没及时救援,就得担部分责任。
旅行社或向导公司也得担责,得提前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儿说明白、警示到位。要是没做到,就得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参与高风险活动,监护人得同意。要是监护人没评估风险、没核实组织合规性,可能也得担部分责任。
这起事故让人唏嘘,高风险户外运动确实得谨慎。大家得了解清楚风险,做好防护措施。选择靠谱的组织和向导,别让意外找上门。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