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北京密云警方发布通报称,近日,两名游客在司马台长城刻字,被依法查处。全文如下:
10月3日,密云分局古北口派出所接古北水镇景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游客在司马台长城景区刻字。接报后,密云警方立即开展工作,经民警实地走访、详细调查核实 ,于10月4日上午,将刻字人员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查获。
经查, 俩人于10月3日14时进入景区游玩,16时30分许,满某在司马台长城烽火台墙体上用石子刻画俩人名字,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又刻上相应图案。目前,满某、刘某某二人已被密云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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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警方提示广大游客: 游览长城时,请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践行文明旅游理念,拒绝任何破坏长城的行为。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文化遗产保护防线,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来源:人民日报、平安密云、北京日报
编辑:陈秋彤
校对:张安捷杨月 谭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