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起,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国内航班客票在客票全部使用后(包含客票部分航段退票)180天内,可在航空公司App、小程序等开具。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和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旅客购买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认识电子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单来说,就是您购买国内电子机票的付款和报销凭证,它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具有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行程单效力相同,可用于报销、入账及税务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将全面启用电子行程单,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
电子行程单上包含了详细的航班和费用信息,例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旅客姓名、身份证件信息、航班号、起飞/到达时间和地点、票价、燃油附加费、民航发展基金、增值税税额和税率等。
电子行程单VS纸质行程单
如何获取电子行程单
获取电子行程单的渠道主要取决于您的购票方式,一般需要在所有行程结束的次日起180天内申请开具:
1.通过票务平台购票的,可联系票务平台,将电子行程单发送至邮箱。通过航空公司购票的,可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手机APP开具发票。
以国航为例,打开国航APP→进【报销凭证】→【电子行程单】→填【发票抬头】,行程单直接发送至邮箱。
2.若发现开票信息填写有误,可申请重新开具。
以国航APP操作为例:进【报销凭证】→【已开凭证】→选择需修改行程单→【开具详情】→【作废】→重新开具即可。
重要注意事项
1.不可重复开具:对于同一笔消费,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如普通发票)三者之间只能选择一种作为报销凭证,不可重复申请。
2.及时开具:务必在航班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逾期将无法办理。
3.信息准确:申请开具时,请务必仔细核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如需)、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销。部分航空公司允许在开票后一定期限内(如180天内)作废重开,但可能有次数限制(如最多允许变更3次)。
变更时,需先作废已开具的电子行程单,并建议您于作废成功20分钟后再进行报销凭证的重新选择和开具。已开具的电子行程单未作废时,不支持再申请电子发票的开具和纸质行程单的邮寄。
4.适用范围:目前电子行程单主要适用于国内航空客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机票、以及退票费、逾重行李费、选座费等附加服务费用,通常需要另行开具其他类型的发票。
5.验真查验:为确保真伪,您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号码等信息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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