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兆言
被借宿与借宿
出门在外,客居和住别人家,和住旅店,有时候一个意思;有时候不完全是,或者说大多数时候都不是。
譬如五胡乱华期间,中原老百姓衣冠南渡,又譬如唐朝的杜甫在四川做难民,都不是住别人家,只能说是客居他乡。与客居差不多,还有个文绉绉的词叫“流寓”,意思比较直接,就是离开自己家乡,居住在别的地方,“流”代表流动迁徙,“寓”是指寄居之处,所谓流寓失所。
我今天想说的客居,与流寓失所无关,没有什么古义,只是简单的离家出门,去别的城市出差或玩,然后借住在别人家里。
在过去年代,这种临时性的借宿,很简单很直接,也很常见。你去了别的城市,住亲戚家,住朋友家,住同学家,既省钱也省事。不仅在中国是这样,看外国电影,美国也好,欧洲也好,借住别人家一两个晚上,条件好的睡房间床上,没条件的打个地铺,这样的场景并非罕见。
本世纪初,一位高考考了高分的女生,在父亲的陪同下,很冒失地从乡下找来,希望在我们家借住一晚上。这样的突然拜访,让主人有些措手不及,想拒绝,既不忍心又不好意思。女孩父亲与我们并不熟透,可以说没有任何往来,他只是我太太在农村插队时的一个邻居。我太太是回乡青年,当年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所谓回乡,就是回到她父亲的老家,回到她父亲自小生活的那个村庄。
村上的人都同姓,都有点儿沾亲带故,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我太太一时都想不明白这人是谁,凭这么一点点的沾亲带故,不得不被动接受,多少有些勉强地接待了这对父女。搁在上个世纪,这可能也不算什么,出门在外,借住在别人家,很常见的。但时代变化了,在世纪之交的这个节点,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态度,显然不一样。
在新的世纪,苏南乡村已不像过去那样落后,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并不比城市平民低。我忘不了当年那个女生的眼神,她似乎很不高兴,从头至尾没说过一句话。成绩好的女生,难免天生骄傲,也许是觉得父亲不应该把她带到陌生人家里。即将进入名校的她,也许察觉到主人的勉强,察觉到主人的不乐意和不情愿。总之一句话,她认为这样冒冒失失住别人家,很不礼貌,很别扭,非常不自在,甚至比我们更感到别扭,更不自在。
不由地想起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去台湾进行文学交流。那年头去台湾,必须经过还没回归的香港,同行者中有一位老作家,是我父亲的好友,他在香港有一位文友,多年来,两人一直保持着通信,也算是老熟人。我们都是初次到香港,老作家告诉我,他已和这位文友说好,约定到了香港就带我住在他们家,说是很随便的,怎么都行,哪怕在他家打个地铺也没问题。又说对方很高兴地一口答应,热烈欢迎我们去做客。
当时去香港跟出国差不多,我也没什么经验,稀里糊涂就答应。结果到香港,并没有住老作家的熟人家。那位文友热情接待了我们,然后有点为难地告诉老作家,他在旁边的一家小旅店订了个房间,供我们休息。那是一家非常小的旅店,在一栋老式居民楼里,有点像现在最普通的那种民宿,条件相当一般。香港住房一直都紧张,平心而论,这样的安排非常好,旅店房间虽小,可是住在那里绝对自由,远比住在别人家好。一起去的老作家有些意外,说好的事临时变卦了,感觉很没有面子。他怕我会不高兴,没想到我心里非常高兴,真心地高兴。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将心比心,能想象借住我家的女生为什么会不高兴,因为她觉得别扭,觉得不自在。她的父亲显然落伍了,没有能够与时俱进,根本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就像带我去香港的老作家一样,不知道时代已改变,不知道冒冒失失住别人家,主人不方便,自己也不方便。那次在香港,我们如果真住在老作家的文友家,肯定会非常别扭和不自在。一起赴港的老作家在乎的是有没有面子,其实这样的安排才是最好,才是双赢,大家心安和方便,两全其美。
出门在外,住别人家和住旅店,说到底还是个经济问题。
上世纪,经济水平落后的年代,住别人家自然而然,不得已而为之。一旦经济改善了,人的观念随之发生变化。观念由经济决定,但是观念也有惯性,往往落后于经济。譬如我们当年去香港,那时候好像还没有什么自费旅游,都是公费出国,外币属于管制状态,到不了私人手里。老作家决定带我住文友家,也是不得已,比如手头没港币,又比如不知道怎么才能住香港的旅店,要凭什么样的证件,要什么样的手续。现在这些都不是问题,当时却都是问题。事实上,我在台湾已出了好几本书,手头是有美元的,台湾付稿费按美元支付,用这个钱住酒店很容易,只是不懂如何兑换,刘姥姥进大观园,没见识过,没人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对这些旧事耿耿于怀,或许是忘不了女生当年的表情,显然她是真不愿意住在别人家,既强人所难,更非自己所愿。或许联想到自己在香港的经历,冒昧去打扰,变相打秋风,被主人安排去住旅店的那种尴尬。事过境迁,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往事可以重来,在香港停留期间,我一定会在老作家的熟人家附近,事先为自己安排好旅店。同样道理,也会为来我家借宿的那对父女,在周围悄悄订好旅店房间。为了不让对方为难,不让客人感到不好意思,可以谎称认识旅店的人,可以说有优惠券,甚至可以说能免费入住,总之是不让客人难堪,不让客人下不了台。
事实上,出门在外,安排住旅店,对主对客,都是最好的一件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还是那句话,要想获得在家一样的感受,最好的选择是住旅店。只有在属于你的旅店房间,才会感到真正的松弛和自由,否则住在再好的朋友家,都难免会感到拘束。
请客上馆子,出门住酒店
差不多是八十年前,丰子恺先生到南京一个朋友家做客,受到主人热情款待。为此,他写了一篇题名为《家》的散文,在这篇散文里,特别强调自己在朋友家享受到的热情款待,这种热情款待,并不是过分客气、一味殷勤,而是给予客人充分的自由,让客人有一种在自己家的感觉。最后告辞回旅店,朋友表示出了诚意的挽留,又充分尊重客人意愿,没把他的行李藏起来,硬做出那种类似“监禁式”的强留。
接下来,丰子恺有一大段的描写,抒发了在南京住旅店的快乐。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朋友家再好,也比不上旅店的自由自在。仔细想想,住宿在别人家,通常都是不得已。我们小时候,常会从大人嘴里,偷听到一个很隐晦很不好的词,就是谁跟谁偷偷开过旅馆。旅馆、旅店同一个意思,“开旅馆”就有了另一层含义。因此很长时间,住旅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光有钱还不行,还要有单位的出差介绍信,要随身携带工作证,男女同住还必须要有结婚证。
其实在过去,住客店很寻常,手头有钱就行。譬如小说《老残游记》里的老残,到了济南府,看到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感觉比江南风景更为有趣,便在小布政司街觅了家叫高升店的住下,付了车价酒钱,胡乱吃点晚饭睡觉。又譬如在《三国演义》中的曹操,生性多疑,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赶紧当夜行数里,月明中敲开客店门投宿。
小说中的描写不可全信,不过人性相通,即便在遥远的古代,古人也更喜欢住客店。“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这是王维的诗。“高置寒灯如客店,深藏夜火似僧炉”,这是白居易的诗。宋朝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描写大内前州桥东街巷,说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员商贾兵级皆于此安泊。南京的夫子庙,明清时期最大的科举考场,周围客店数不胜数,几乎到了每条街都有的地步。
城市化越来越势不可挡,城乡差别也在缩小,随着经济改善,无论接待客人还是做客,观念都在改变。请客上馆子,出门住酒店,大家习以为常。很显然,生活方式变了,行为举止也就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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