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标准细化,不同职位视力要求明确
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以及患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方为不合格。
而对于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考生除需符合《通用标准》外,还须满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该标准第一条明确指出,报考此类职位者,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则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众多专业技术类职位,则要求单侧矫正视力须达到5.0以上。
(政策依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二、视力矫正方案受认可,科学规划是前提
值得关注的是,近视矫正手术已被明确纳入公务员体检的允许范围。重庆普瑞眼科医院屈光手术专科彭艳丽院长指出,对于有视力报考要求的考生而言,近视手术是一项成熟、可靠的技术选择,但成功的关键在于进行全面的术前评估与科学规划。
针对有手术意向的考生,彭艳丽院长提出以下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