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患重大疾病情况:律师观点》
郑州取消这一提取政策引发诸多关注。律师指出,从合法性角度看,政策的调整是在地方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政府在调整时或许考量到公积金管理的资金统筹性等多种因素。然而,从合理性层面而言,这一举措对那些患有重大疾病且经济困难、原本依赖公积金救急的家庭来说是不小的冲击。这部分人群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律师建议政府应配套其他的救助措施或者在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障民生需求。
据郑州装修网小编了解,河南郑州,过去有一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之一患有规定内的,如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医疗费用。依据要求,郑州市从5月2日起将叫停这项政策,取消九种重大疾病使用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郭春华介绍,《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是借鉴沿海城市经验出台的,实施10年,累计为患9种重大疾病的职工及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2703笔,提取金额6499.55万元,确实起到了减轻患病职工经济压力、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
依据国家日前出台的文件,河南省住建厅在今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中提出“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大病提取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定位不符,应逐步取消”。
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认为,大病救助应该划归医保和保险门类,公积金就应该回归住房保障功能本位,新政策合理合法。但是公积金提取过程中不够便利,有待改进:“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应该给提取的程序、额度的调整,应该有更多的自主度,职工个人应当非常便利地提取公积金。”
郑州装修网了解到律师说取消这项政策是合理合法的,住房公积金也应该回归对住房保障的本来定位,对于这项政策的取消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