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16526亿元。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转让的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797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减税1916亿元。
那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中,作为“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费用具体指什么?如何进行加计扣除?记者梳理发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约20%。”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系列税费优惠的精准发力有助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为科创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本报记者 蔡卓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