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枪枪毙”是18世纪对于逃兵、间谍、谋杀、叛国等罪行采用的一种最高刑罚,现在就是来讲就是枪决死刑,这在一战和二战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哪怕是现在枪决死刑也依旧存在。
枪决的形式想必大家都非常的熟悉了:犯人靠着枪毙站立,由一排行刑队的士兵同时开枪,有时候枪决十多人,十多个人犯人被一起处决的情况倒是十分常见,但是为何有时候枪决一个人,也要十多个人一起开枪呢?
1914年,英国远征军赶到战场跟德国进行了一场“世纪大战”,战争不管谁胜谁负,都难免会出现怯懦的逃兵,而英国为了防止逃兵的出现立下了十分残酷的刑法,并且在战地设立了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最少由3名军官组成,其中负责下令的至少是少校军衔,在一战期间英军和英联邦一共处决了346人(也有说法是306人),这种战场枪决不仅仅存在与英国,在一战时,德国的逃兵大约有15万人,不过大部分都逃到了中立国荷兰、瑞士和丹麦。
被抓回来的德军十分少,实施枪决的人数只有1万人左右,在枪决当中,最值得注意的两国是澳大利亚和法国,澳大利亚是反对“排枪枪决”的,而法军在这种残酷的军令下,处决的人数是英国的两倍,即便如此1917年法军还是弄了一场大兵变。
一战结束之后,二战继续沿用“排枪枪决”,虽然看似是处决战俘,但行刑队一般是在6到12人,从理论上来讲,一个人处决就足够了,这么多人一同行刑,难道就不会浪费子弹吗?
其实士兵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个杀人机器,处刑只是奉行上级的命令,但处决一个手无寸铁的囚犯是不道德的,因此在处决当中,士兵都是故意将枪口对准非致命部位,因为他们都清楚犯人是必死的,但不希望是自己开的枪。
而一个人处刑无疑要背上全部的责任,虽然这不是他的错,但有同伴一起分担责任,愧疚感会减轻很多,这也是为什么要10多个人一起开枪,即便有一个人的子弹打中了致命部位,他们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开的枪。
而有时候为了大幅度减轻负疚感,在行刑之前,一部分士兵会分到一些空包弹,通过这种安排,没人知道究竟是谁要为那最致命的一枪负责,同样为了减轻行刑者的紧张,被枪决的犯人都会蒙上头套或者眼罩。
这种枪决刑法时至今日依旧存在,死刑虽然被一些废除的国家打上了不人道的标签,但死刑也是捍卫法律的最后一道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