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2018年9月正式融入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居民林振和他的妻子姚凤共同经营着一家超市。2008年12月4日凌晨,林振早早起了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忙碌,却一直不见妻子的踪影。他急忙打开妻子的房门,却见她躺在血淋淋的卧床上早已断气,身上中了几十刀!
整个房间被翻得一片狼藉,部分现金遭窃;而与现金一同失踪的,是他那头天晚上才归家的大儿子——林峰。
林振第一时间报了警,却也隐隐有了预感;凶手恐怕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大儿子。他将这一猜测直言不讳地告知了警方。
事发两天后,新郑警方在呼和浩特市将林峰抓获。这是一个长相周正,气质淳厚的小伙子,看上去给人以“乖乖孩”的感觉,让人很难将他与“杀手”这个称号联系在一起,更别说是残忍地向亲生母亲连砍70多刀!
林峰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当被问及作案动机时,他却是一问三不知,表情麻木,眼神空洞,总把“不知道”三个字挂在嘴边。就连他的辩护律师都觉得这件事情“不可思议”,甚至不由自主产生了怀疑:他,真的是凶手吗?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那么,林峰为什么要采取如此过激的行为?林父那准确的预感又是从何而来呢?
林峰出生于1990年10月,祖籍浙江永嘉西溪,家中还有一个弟弟。由于父母年轻时就出门做生意,他和弟弟很小就跟着父母来到了河南,先后在许昌附近的鄢陵、长葛、临颍等地居住,最后定居在新郑市八千乡。
在林峰的记忆中,父母一直非常繁忙,最开始时贩卖服装,在他和弟弟稍大一些的时候,又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超市。父母辛苦劳动的结果,是给这个家庭创造了不错的经济条件,使他和弟弟也一直衣食无忧。但是有得也有失,忙于生意的父母对他和弟弟一直都疏于照顾和管教。
生活方面,兄弟俩从小就学会了自己做饭,因为父母忙起来时根本就顾不上他们;学习方面,两人也从来不用担心因为成绩不好而遭到父母的责备,因为父母一心扑在买卖上,基本不过问这些事情;至于说说事谈谈心这些亲子之间基本的沟通,更是趋近于无。
就在这种缺少关爱的环境中,林峰和弟弟渐渐长大了。
事实上这种在中年时全心为了家庭打拼而忽视了子女教育问题的父母在中国并不在少数,此时孩子的成长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自立性与自律性。
而林峰和弟弟,恰好是两个极端。林峰的弟弟性格平和温厚,从小学习成绩优异,一路顺利地上着小学、初中、高中,很让父母省心。这一方面是他个人性格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哥哥严厉敦促的结果。但是,林峰没有把那份要求用在自己身上。较之于弟弟,林峰的性格冲动敏感兼而有之。林峰小学时成绩仅算中等,因为对学习没兴趣,初中未毕业就退了学。
对于两个个性迥异的孩子,父母虽然抽不出太多时间来关怀,却也为他们的未来做了初步的打算。小儿子自然不用说,考上一所好大学,毕业,就业,沿着正常的人生轨道发展;而显然没有什么学习天分与兴趣的大儿子,最好能够上到高中毕业,然后跟着父亲做生意,这也是一条能够自食其力的出路。
只是父母未曾料到,在那段他们疏于关注的日子里,林峰全部的心神,已经被一个魔鬼迷住,而这个魔鬼,也是两年后这场惨剧的间接凶手。
魔鬼的名字,叫做“网络”。
林峰初次接触电脑与网络是在1998到1999年间,那时的他才小学三年级。当时互联网在中国还属新鲜事物,普通家庭拥有电脑的更是少之又少。年方八九岁的林峰在偶然进了一家网吧上网后,一发不可收地陷了进去。
最开始吸引林峰,让他感觉电脑很有意思的,是一款名为“大富翁”的休闲游戏。
相信很多的80后对这个名字绝不会陌生。这款由大宇公司自主开发的国产游戏,曾经风靡了大江南北。虽然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它的规则只是掷骰子走地图,通关纯粹依靠运气,并无太多技术含量,再加上情节简单,画面也不够精美,和今天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各类游戏相比绝对称不上诱人之作,但在以前那个精神与娱乐都极度缺乏的年代,“阿土伯”“孙小美”、“莎拉公主”这些名字无疑是能吸引孩子视线的法宝。
接下来五六年的时间里,林峰频繁出入网吧,将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玩电脑游戏,满脑子都是如何挣分,如何通关,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
虽然2001年4月3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已明文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但是早期中国互联网的爆炸性发展,以及监督约束手段的不到位,都导致这些规定并没有在全国各地得到迅速广泛的执行,一大批像林峰这样的青少年堂而皇之地成了网吧的座上客,通常一泡就是一宿。
林峰痴迷于网络构筑的虚幻之中,离现实世界越来越远。渐渐地,他玩腻了五花八门的游戏,转而研究起各种工程软件来。
有一次,林峰无意间浏览到一个黑客网站,随后便注册为该网站的会员,开始学习里面的各种编程,从此迷上了网络工程技术。不过,他可不是想从事什么科学研究,而是在寻求刺激。对不满16岁的他来说,用程序去攻击无法防御的用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对方机子里的东西全部摧毁,不留任何痕迹,这可是一种超级过瘾的“壮举”,他还从中满足了自己的控制欲。
因为钻研“技术”的需要,辍学不久的林峰勉强上了郑州市机电工业学校的计算机专业。在机电工业学校学习半年之后,林峰感觉到学校教授的课程都是“小儿科”,没有继续学习的必要,所以他再次选择了退学。也是从2006年开始,不足16岁的林峰一直肄业在家。
退学带来的最大好处,是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自己心仪的“研究”。他常常是几天几夜不回家不休息,紧紧盯着屏幕,大脑疯狂地转动,拼命思考每一个可供攻击的漏洞。不过,干什么都不那么轻松。那段时间里,他也把自己搞得相当累,但他一直乐此不疲。不能不说,他的价值观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偏差,因为他的出发点完全是错误的。仅仅为了获取一种不正当的虚荣心和所谓的满足感而甘当令人不齿的黑客。对于涉世尚浅,社会认知尚不健全的青少年而言,这种“追求”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当时能有一股力量及时把他拉回正确的轨道,或许他不会错得越来越离谱。
但是,没有人站出来对他喊停。
林峰辍学之后,学校便不再承担任何教育责任。父母一直都忙于生意,更是放任自流。他整日整夜待在网吧里,开始是夜不归宿,后来是三天两天不回家,又发展到一个星期不回家,一个月不回家……即使回了家,父母也从不过问他的事。现实生活中得不到认同的种种失落,让他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越陷越深。
我们无法探究那期间林峰父母的想法,或许他们在心底一直坚信,给孩子创造一个不错的物质环境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尽责,能够挣得万贯家财才能让子女真正幸福。所以,对于近乎失踪的林峰,只要没听说他闯什么祸,夫妻二人就“阿弥陀佛”了。
学校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网吧监管的缺失……种种因素促使林峰彻底迷失在虚拟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朋友,也不再和现实中的亲人交流。网络,成了他全部的精神寄托;而他,不过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渐渐地,林峰对现实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丧失了基本的辨别能力和判断标准。
虚拟的网络世界却没有虚拟的通行证,你必须投人真实的钞票,才可以换得逍遥的网上游。林峰没有经济收入,这么多年的上网投入都是从何而来呢?
可想而知,做生意的父母理应是林峰的经济支柱。上学期间,二老为他提供了足够的生活费;辍学之后,网吧几乎成了他的“栖身之地”,生活费已经不足以支撑这种开销,他就开始主动从家里“拿”钱。
“拿”是一个好听的说法。说穿了,他是在父母不知情的前提下伸手的,汉语里有个准确的词来陈述这种行为——“偷拿”。
为了泡网,林峰无师自通学会了偷窃。
第一次偷拿父母的钱,林峰还很小,已经记不清确切的年纪。当时他拿走了100元,父母发现后只是将他狠揍一顿,并没有进行批评和引导,更没有让他真正认识到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在随后的十几年里,林峰一直没有停止“拿”的行为,似乎也从来没有意识到,偷窃是一种犯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由于与父母缺乏交流,他甚至从未想过拿家里的钱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征得同意;而林父林母在发现儿子染上网瘾后,出于“挽救”他的目的,开始有意识地断绝了林峰的零花钱。
然而需求催化发展,发展进一步刺激需求。随着花费的增长,林峰“拿”的数目也越来越大,从几百到几千,最多甚至一次“拿”走了两万元现金。
这么一笔巨额的资金,究竟被派了什么用场呢?
林峰将其全部投入了网络游戏!
他曾经迷恋过一款休闲的赛车游戏,游戏中玩家可以组建自己的车队,然后邀请别人打比赛,但是游戏中所有的虚拟装备,都要用现实中的金钱来购买。
林峰把他那段时间从家里偷拿的钱,都花在了这款游戏上。由于投入够多,他所带领的车队在整个游戏中首屈一指,“傲视群雄”,这让他得到了巨大的满足感。他用偷拿的金钱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的统领者、组织者,也得到了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尊敬与仰慕。
林峰并不知道,在这种虚幻的成就感之下,他一直在饮鸩止渴。
林峰可以从家中拿走数万元的现金,可见当时他的家庭生活还是非常富裕的。可叹他的父母用忙碌与辛劳换来了殷实的家境,却丢掉了最重要的东西——夫妻俩在家庭教育中集体缺席,又在孩子的伎俩面前双双失明,致使林峰在犯罪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俗话说,总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更何况,林峰每次偷拿都不是小数目,而且“作案”又很频繁,林父林母为什么没能发现他捅出的财政大窟窿呢?
这还要归因于林峰的“钻研”。
为了经营方便,林家的现金基本都放在超市,靠电脑进行管理。林峰辍学之后,用自己钻研“黑客”时学到的一些技术手段,通过一个软件,将家中超市的进账单全部做了修改。比如将“1000”改成了“200”,或者删除了“10000”的最后一个零。这样一来,电脑所呈现的数据就严重缩了水。粗心的林父林母并没有觉察到自家的生意究竟有多少进账,而被篡改的那部分差额,则悉数揣进了林峰的腰包。
姑且不论这件事情所暴露出的林父林母在超市账务管理上的疏漏,单从能察觉到这个疏漏并巧妙加以利用这一点来看,林峰很有些“小聪明”。如果把这种才能用在超市管理上,他一定会成为父母的好帮手,可惜他走火入魔走向了反面。
事态还在进一步恶化。2008年5月,日夜流连于网上的林峰偶然认识了一个名叫小玲的女孩,两人聊得很是投机。然而也正是这个女孩的介人直接导致了日后的悲剧。
小玲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出生在一个冷清的家庭,父亲对她一直不好,母亲对她也近乎放任。这种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小玲虽然性格比较开朗,但很多时候都带着一种偏激。由于成绩不好,虽然她年纪比林峰还小,但也早早就辍学在家。
拥有共同的成长经历、共同的话题,还有着共同的爱好,这对少年少女在相互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很快就打得火热。几个月后,坠入爱河的小玲再也不堪忍受两地相思之苦,潇潇洒洒地“为爱走天涯”,只身一人从呼和浩特来到新郑。也许在一般人看来,小玲的这种行为无异于疯狂,但是在林峰看来,一个女孩为了自己舍弃所有,这种死心塌地的追随和信赖他生平还是头一次得到,他是多么需要这种来自别人的肯定啊,更何况,这种趋于极致的认同感来自一个妙龄异性。林峰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两个未经人事的孩子过起了荒唐的同居生活。
未成年的儿子有了同居女友,还是一个同样未成年的女友,这放在任何一个关怀子女的家庭里,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不知是由于过度忙碌,还是对这个不求上进的大儿子已彻底失望,林父林母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进行任何干涉。他们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完全是听之任之的态度,仿佛那不过是两个陌路人。
林父林母的放任自流,对方家长的鞭长莫及,使两个青春正盛的年轻人就这样肆意挥霍着青春。同居几个月后,小玲怀孕了。
对这个贸然闯入的小生命,林峰没有特殊的感情,不期待,也不厌恶。他并没有做好成为一名父亲的准备,却也同样背负不起扼杀一条小生命的罪名。长期的网络生活已经让他丧失了处理现实事务的能力,他只是机械而被动地看着,等着,在今天结束之前,从不考虑明天的出路。
如果一定要说小玲怀孕给他带来了怎样的影响,那就是小玲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提升到了最高点,甚至超过了游戏。
毕竟比起生他养他却形同陌路的父母,身边的这个少女才是他现实生活中唯一的伴侣,陪他度过每一天,更何况现在小玲还怀着他的孩子。
所以,小玲的情绪牵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小玲的命令就是他唯一遵循的圣旨。一句话——这个怀着他骨血的小女子成了他的最高统领。
如果那时他愿意主动和父母交流,如果那时父母能给予他最起码的关心和建议,或许,这起惨剧也不会发生。
然而,双方都没有踏出这一步。
2008年12月3日,矛盾终于激化了。那一天,小玲接到了家里的通知,姥姥就要过60大寿了。这勾起了小玲对家庭和父母的强烈思念,她动了回呼和浩特的心思。
那时两人依旧全部靠着林峰偶尔偷出来的金钱度日,仅能维持基本的糊口,身边再无其他任何积蓄。而要从新郑回呼和浩特,两个人的旅费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
归心似箭的小玲开始展现出她性格里那偏激的一面。整整一天,她不问青红皂白,只是不断逼迫林峰赶快筹集旅费;林峰却无法立即给予她肯定的答复。面对犹豫的男友,小玲开始扬言“拿不来钱,我就死给你看”!
小玲的极端胁迫,终于将林峰逼进了死胡同。
如果林峰足够理智,他可以先安抚下焦躁的女友,取得几天的宽限时间。小玲姥姥的60大寿虽然近在眼前,却也没必要一定在12月3日赶回去。小玲口不择言,仅仅是出于想家情绪的积累与爆发。可是林峰显然完全没有处理这类事情的经验,面对咄咄逼人的女友,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赶快搞到去呼和浩特的钱”。
而要搞到钱,除了把手伸向自家的金库,别无他法。
林父林母虽然没有发现林峰“拿”钱的手段,但也隐隐发觉事有蹊跷,于是在超市内安装了网络防御系统。这道防线切断了林峰的财路。
怎么办?在苦苦的思索与挣扎中,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杀了父母,我就能轻易拿到钱了!”
谁能相信,仅仅为了数千元的旅费,仅仅为了取悦女友,一个儿子就对父母动了杀机!
有了作案动机,林峰开始寻找作案工具。
他喜欢网游,也爱收藏。他平时有随身携带刀子的习惯,刀子就是他的收藏品之一。仔细研究了用刀杀人的可行性后,2008年12月3日晚,林峰独自一人回到家里。
自发觉有人对超市财务做了手脚以后,林父对林峰抱有重大怀疑。见大儿子难得回来一次,林父决定抓住机会和他好好谈谈心。直至凌晨,林父才和儿子一起睡去,目的就是防止他再次偷窃。只是,这样的教育与防范来得太迟了。
林父睡去后,林峰悄悄起身,来到楼下母亲的房间。他的目标,是母亲身边的保险柜钥匙。这把钥匙,能打开女友回家的路。
母亲已然熟睡。不知为什么,他在母亲身边躺下了。有多久没和母亲这么近距离地待在一起了?他的生命,来自身边这具温热的躯体,而今,他却要用罪恶的双手结束它的脉动!
他很清楚,这是他最后一次躺在母亲身边了。这一躺是清醒的,听得到母亲均匀的呼吸。他是在感受久违的母体温暖吗?他是要抓住关于母亲最后的记忆吗?
这一躺,又是短暂的。他试探性地翻了个身。母亲依然在熟睡,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自他躺下那一刻算起,这均匀的呼吸仅仅持续了十几分钟,便永远地停止了!
他留给母亲的,只有这十几分钟的生命!
不是出于犹豫,不是因为留恋。这仅仅是凶杀的序曲,恶魔的埋伏!
再起身,刀落人亡;70多刀,刀刀见血。
弑母凶子席卷少量钱财仓皇逃离……但是,他如何能逃得脱良知的拷问,法律的制裁?
2008年12月9日,林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新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被依法逮捕。
事发之后,林峰的父亲与舅舅依旧为他聘请了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律师出具了林峰外公外婆所提出的申请:“关于林峰故意杀人一案,作为受害人的父母和被告人林峰的外公外婆,我们对此事的发生感到万分的震惊。一方面我们对林峰的行为感到愤怒无比,另一方面对女儿的死亡,感到悲痛欲绝。回想起林峰平时的表现,他在生活中并不是善恶不分,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感到万分的心痛。考虑到我们的女儿已不能复活,被告人林峰也多次向律师和亲人进行忏悔,并且悔罪态度深刻,作为受害人亲属和被告人林峰的亲属,我们请求法官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和抚恤老人的心情,能给被告人林峰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出于同样的心情,受害人亲属也不再追究林峰的民事赔偿责任。
2009年7月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峰故意杀人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惨剧,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林峰坦然接受这个判决,没有提出上诉。他的良知,在这一刻清醒了。他知道,就算被处死千次万次,他也无法向母亲偿还血债。
可惜他醒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