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初的山东,有个姓金的男孩,命运对他似乎格外残酷。其父乃无赖之徒,因生活穷困潦倒,竟将年幼的他卖至五莲山的寺庙。
这金和尚幼时愚钝且顽劣,对佛法毫无钻研之心,诵经打坐等佛门正经事,他一概抛诸脑后。
当其他小和尚在寺院中潜心修行时,他却跑去放猪,还时常赶着猪到集市售卖,那模样,活脱脱像个受雇干活的佣工。
待金和尚长到十五六岁,师父圆寂,留下些许积蓄。他竟卷包而走,摇身一变成为 “金老板”。
此后,他在集市卖羊,为谋私利,羊瘦便往羊肚里灌水,却按肉价售卖;又在荒坡圈地,雇人垦田……
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他都想尽各种奸猾手段插上一脚。凭借这些不正当行径,没过几年,金和尚口袋里便叮当作响,成了当地最为阔绰之人。
他购置土地千百亩,建起宅院数十处,收纳的门徒大多是僧人,可他自己却从不拜佛。
在这些宅院里,偶尔可见一些普通俗人,皆是贫困无业、带着妻儿来租房子、佃田耕种的穷苦百姓。
而他的宅院奢华得令人咋舌:宽敞气派的敞厅,屋梁、楹柱、斗拱皆饰以金漆,光芒晃得人睁不开眼;内寝的床,是用螺钿镶嵌、精雕细琢的檀木制成,床上铺着厚厚的锦缎褥子,房间里兰麝香气浓郁,熏得人晕晕乎乎;
后院还养着十几名清秀小厮,皆用皂纱缠头,专为唱曲侑酒。金和尚出行更是大排场,只要一出门,前后便有数十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随从跟随,随从身上的弓箭相互碰撞,发出清脆声响。
他的奴仆皆恭恭敬敬称他为 “爷”,而当地百姓,不论身份高低,有的称他为 “祖”,有的称他为 “伯”“叔”,却没人把他当作普通和尚看待,更不会用 “师”“上人” 或他的禅号来称呼。
金和尚深知人脉的重要性,平日里广结权贵,其交际手段十分了得,哪怕远在千里之外的消息,他都能第一时间知晓。
凭借这些人脉,他常常干预地方事务,官员们对他忌惮三分,生怕惹上麻烦。然而,金和尚虽用佛法给自己镀金,却一辈子都未认真诵读过一部经,持过一次咒,屋子里也从未摆放过铙鼓等法事器具。
就连在他这儿租房子住的女人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涂脂抹粉,所用脂粉也皆由金和尚提供。
不过,这种奢靡生活背后隐藏着矛盾。时有不法佃户将他的弟子杀害,并把尸体埋在床下。
可金和尚得知后,并不深究,只是将这些佃户赶走了事,仿佛对此早已见怪不怪。后来,金和尚买了个异姓孩子,当作亲生儿子抚养。为让这孩子将来有出息,他专门聘请儒师,教其学习八股文,准备科举考试。
说来也巧,这孩子十分聪慧,学习刻苦,小小年纪便能写出一手好文章。在金和尚的运作下,孩子顺利进入县学,之后又通过捐纳成为太学生。
没过多久,孩子参加乡试,竟高中举人。这下,金和尚名声大噪,人们开始称他为 “太公”,以前叫他 “爷” 的人,现在都改称 “太爷”,见到他更是毕恭毕敬,行儿孙之礼。
好景不长,金和尚 “太公” 终究未能逃脱生老病死的命运。他的养子为他举办了一场 “帝王级” 葬礼:纸扎的 “冥宅” 绵延数里,金银器皿堆满灵堂;送葬队伍占满街道,地方官纷纷到场吊唁……
全城的人都来瞻仰这场葬礼,男女老少挤在道路上,人头攒动,个个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人群中,有人带着妻子,有人抱着孩子,喧闹声震耳欲聋,再加上鼓乐喧天,各种杂耍表演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更有甚者,有个孕妇在人群中突然临盆,痛得厉害。
她的女伴们赶紧用裙子围成临时帷幄,新生儿呱呱坠地,连男女都没看清,就被抱走继续看热闹…… 这场葬礼,简直成了一场奇观。
金和尚死后,留下的巨额资产被瓜分,一半给了他的 “儿子”,一半给了他的弟子们。他们之间依然以兄弟相称,在利益上也相互照应着。
这个故事来自清代著名文学家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名为《金和尚》。末尾,蒲松龄借 “异史氏” 之口冷笑:“五蕴皆空?他偏要堆金积玉;六尘不染?他偏要脂粉成行。鼓钲锽聒,笙管嗷嘈,是谓‘和唱’;狗苟钻缘,蝇营淫赌,是谓‘和幛’。金和尚究竟算哪门子和尚?怕只是地狱门前的一块招牌。”
蒲松龄写《金和尚》,并非单纯嘲讽一个假和尚,而是戳中了世相:当金钱可以买来哀荣,清修反而成了笑话;当 “成功” 只看账面,道德就沦为背景板。
三百年后的今天,类似故事似乎仍在重演 —— 时代变了,算盘换成股权,马队换成豪车,不变的,是清规戒律在金山银海前的尴尬。
宗教本应净化人心,但当香火钱变成 “资本”,袈裟成了 “护身符”,某些人拜的到底是佛,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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