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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微信好友问我:如何才能写出好文章?
那我今天就简单聊聊这个话题吧。因为关于写文章,前面写过好多篇了。
关于写好文章的重要性,我就不讲了,这是大家再清楚不过的事。
要想写出好文章,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真实
真实,即感情要真实,是发自内心的情感,而不是无病呻吟,不是虚情假意。
你要感动读者,先得感动自己。
就像辩护律师写辩护词,连你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观点,能够说服他人吗?
只有你自己对辩护意见深信不疑,才有可能说服他人。
所以,一定要说真话、用真情。
二、正确
正确,包括价值观要正确,主题要正确,内容要正确,表达形式要正确,等等。
价值观错误的文章,大多数读者一看就会反感。比如网络上曾有个短视频叫《睡人家老婆不犯法》,这种说法在网络上传播,你想表达什么价值观呢?不是提倡、纵容他人出轨吗?
主题正确,就好比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明显缺少事实或者法律依据的观点,就算你自己深信不疑,也无法说服他人。反而证明了你自己的浅薄和无知。
内容正确,是指文章的内容在逻辑上要能表现出主题,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表达形式正确,是指行文方式与主题相适应。比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对行文方式的要求都不一样。
实践中,大多数法官都反感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过分的煽情。因为这些煽情,虽然可以哗众取宠、打动旁听人员,但对法官来说,这些煽情无法写入判决书。不但没用,反而有用道德绑架法官的嫌疑。
所以,正确的东西才有可能赢得人心。
三、朴实
有句谚语说得好:真佛只说家常话。
比喻真正的学者常能把高深的理论诠释地通俗晓畅,也比喻真正美好的东西常能自然地流露。
在写作上,就是要用大众爱听的、听得懂的话去写作。
语言文字不纯粹是一个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一个贴近受众和现实的过程,是一个富于创造性和艺术性的过程。
比如毛主席的著作,《愚公移山》《为人民服务》《记念白求恩》等,读起来朗朗上口。全国人民,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普通群众,全都能读懂,甚至倒背如流。
我们写文章、做讲座、录音频、拍视频,也要像毛主席这样,用最朴实的语言,就像和老朋友聊天一样,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既不装腔作势、卖弄学问,也不遮遮掩掩、文过饰非,真正达到“大道至简”的境界。
特别是一些专业性的文章,除非是给专业人员看的,否则,一定要注意让读者看得懂。
这就要求作者一定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刻贴切的比喻、生动有趣的故事等,把专业问题明明白白地表达清楚,让读者觉得显而易见,又印象深刻。
四、适度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把握好一个度。
就好像宋玉之美,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施之粉则太白、施之朱则太赤。
对度的把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在实践中反复历练、总结、提高。
我曾与朋友说起过,写文章、做讲座,你要有一桶水,才能舀出一杯水。
不是我保守、不愿意分享,而是有些知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有些知识又是背景知识,无从说起。
比如我看案卷,看一遍就能抓住重点、找出辩点,而某些年轻人看来看去,看三遍也找不出问题。这就是经验有无的区别。
又如写辩护词,我能写得有理有据,而某些年轻人反反复复就是那么几句话,实在是无话可写。这就是知识多少的区别。
总之,一篇好文章,就好像一首优美的乐曲,需要作者用心去创作、去体会、去把握,将自己的真实情感通过文字融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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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20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我的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