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在同一个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不同年份退休的人养老金差距大,而且退休补贴的差距也大,这让他有些懵了。其实在养老金这个问题上,不同年份退休,即使是同一年退休,缴费年限不一样养老金也是有差距的,我们只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去看待,不要去比,自己的内心就是平静的,快乐每一天才是退休人员应该有的生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即使是在同一座城市,甚至是在同一个单位,不同时间节点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有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的。但从制度层面来讲这是公平的。
制度的制定是从宏观层面的来考虑得,在不同阶段退休的人,执行的都是同一个阶段的政策,同一种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金的计算,不是想当然的,而是通过退休时的本人的数据计算出来的,这就是涉及到个体差异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分为退休老人、中人和新人三个不同时间节点退休的工作人员,这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比如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一直都是同一种计算办法,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老办法计算的退休金。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参加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特别是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工作人员,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保低限高,这也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毕竟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初,不少人担心养老金会低于改革前的水平,保低限高就是一种兜底政策,是从维护退休人员的实际出发来考虑的。
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养老金按照新办法计算,这是在十年过渡期的基础上而实施的,才算真正回到养老保险改革初衷,真正实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虽然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会高于退休老人和退休中人,但我们不能只看到他们的养老金更高,而没有看到多交了十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毕竟在十年中,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巨大变化。如果我们用发展的观点、与时俱进的观点去看待养老金的变化,这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实际的。
至于在同一座城市中,退休生活补贴差距更大,这也是事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生活补贴,属于统筹外的补贴。退休生活补贴总体上是按照2021年出台的《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补贴津贴的通知》精神来执行的。
按照规定,机关退休工作人员的退休生活补贴,是按照在职人员同职务职级基础绩效的70%发放。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发放对象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属于发放退休生活补贴的范围。
但在现实中,由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还属于财政拨款的范围,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各个地方的规定中,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发放退休生活补贴的范围。退休生活补贴的资金来源于同级财政。
我国的财政是采取分灶吃饭的办法,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地方财政中分为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区县级财政等。在省级机关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支付,在市县级单位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生活补贴由所在的市、区、县财政来支付。
比如在同一个省辖市,退休生活补贴是否发放,发放的标准是多少,分别由市政府、市辖区的区政府、所属县的县政府来确定。在同一座城市退休的人员,在市级机关退休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有退休生活补贴,财政比较差的区县退休的工作人员可能就没有退休生活补贴,主要根据财政情况来确定。
即使同一个城市,可能市级机关的会高于区县机关退休的人员,这也是根据财政情况的来确定的。比如在成都市,在省级机关退休的,退休生活补贴大幅度低于成都市级机关的工作人员,成都高新区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生活补贴会高于市级机关的水平等,只要总体上不高于在职人员基础绩效的70%就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在同一个城市不同时间节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差距,这是正常的;同样由于财政分灶吃饭的因素,在同一个城市不同机关办理退休,退休生活补贴按照同级财政来发放,标准不一样同样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