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3月以来全国多地车险与交通违章挂钩的政策进入全面落地执行阶段,作为今年车主圈最为炸裂的话题之一,近期无疑成为了一大社会热点,被多方解读和传播。我们在被刷屏的同时,也多次听到了“二次收割”这个热词,而这也成为了此项政策带来的最大争议。
在相继咨询了身边购险车主、保险公司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后,我们得到的答案,似乎与网上的那些观点有些不一致。今天试着给大家尽量讲得清楚一些。
到底是什么“险”在与违章挂钩?
我们在多条近期谈及此话题的视频中,均发现这些博主并未将新政适用范围讲清楚,所谓的“保费上涨”也未能明确具体的上浮保项。
而在车主购买的车险当中,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目前已知且施行多年的违章与车险挂钩,主要指的是交强险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的费率会根据车辆上一年度的交通事故记录进行调整。如果上一年度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将减免10%;连续两年没有发生,下降了20%;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下降了30%。反之,则会有相应比例的上浮。
可见,保费与交强险挂钩的比率浮动,早已实施多年。而近期成为热点的“挂钩”,指的则是商业险部分。
而这个被广泛热议的挂钩,也并非保险公司一拍脑门自行决定实施的,同样该项挂钩也在全国部分地区早已开始施行。
据了解,商业车险的保费由四个因素构成,分别是车型基础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前三项系数为行业通用,自主定价系数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厘定,同时各个城市对于交通违法系数的细则也有不同。
以北京为例,其早已公布了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会导致下一年商业险上浮的规定。具体为闯红灯超过3次会上浮5%,5次及以上会上浮15%,上限为15%。超速未达50%超过3次上浮5%,5次及以上上浮15%。超速超过50%的,1次就上浮15%。
江苏省对于交通违法费率的浮动方案更细,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分类,从A类到H类,一共分了10类;其中A类为违反交通信号灯,超过3次,费率浮动为5%-15%。B类是超速,C类是超载,往下还有酒驾和交通事故后逃逸。
上海的交通违法费率浮动方案中还涵盖了驾驶时拨打电话和违反让行,还有变道影响他人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
若细究各地施行时间,早在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到,各地区目前在商车险产品中已使用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在实施综合改革后仍可继续使用。换言之,交通违法行为与商业险挂钩,也同样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有的地区已施行多年。
“违保挂钩”是否已全国普及?
这项已在部分城市施行的“挂钩”政策,为何近期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据笔者了解,主要原因在于2026年3月全国“车险分”系统将全面联网,不少媒体将其解读为,这些原本只是在部分地区试点或推行的挂钩措施,将有可能进入大规模落地执行的新阶段,而一旦全面普及,其影响范围无疑更广,力度也更加直接。
可从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并没有相关的官方说明证实该政策将在什么时间点进行全国范围普及。
以我们所在的成都为例,作为全国私家车保有量第一的城市,目前并未正式施行该政策。据某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人员告诉我们,“不止成都,目前整个四川地区都未明确施行该政策,我们也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换言之,目前在包括成都在内的整个四川地区,车主并不会因为违章而导致次年的商业险上涨。该车险业务人员还告诉我们,“目前已知落地施行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地区。至于成都乃至整个四川地区会不会施行,什么时候开始施行,尚未可知。”
对此我们也从身边近期购买了车险的车主处予以了证实,他们均未因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而被上涨保费,其商业险明细部分也未体现出相关的比率上浮等信息。
此外,我们也咨询了已推行该政策的地区车主,一位上海车主表示,“我以为‘违保挂钩’是一直都有的规定。但由于我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违章,故而购买保险时也没有感觉到保费上涨的情况。”在其发来的保单截图中,也的确在交强险明细中列出了其因多年没有违章,而享受到了40%的折扣。
【车主供图】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截至目前“违保挂钩”依然只是在部分省市地区试点施行,还没有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普及。
同时,即便是在已施行的上海等地,车主因为违章而导致商业险上涨的情况,也绝没有网上那些视频博主所说的普遍。
“违保挂钩”争议何来?
抛开是否会在全国范围普及不谈,那么为何会出现如此多质疑的声音?大家争议的焦点到底在哪里?
在我们看来,最核心的争议点在于车主对于此项政策的“二次处罚”之公平性产生了质疑,也就是部分博主所说的“二次收割”。
车主会认为,交通违章之后已经接受了交管部门的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购买车险前均需要先处理违章),那么保险公司再以此进行保费上涨,相当于再一次进行“惩罚”,存在“一事两罚”的嫌疑。而保险保的是事故损失,而非驾驶行为,将行政违法记录用于商业定价,其合理性也势必会受到挑战。
而保险公司方面则认为,频繁违章的驾驶员,未来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对更高,故而需要支付更高的保费来对冲风险。政策的核心逻辑其实是“风险定价”。此外,交通违法系数作为商业险的四大计算因子之一,一定程度上已经证明了“违保挂钩”的合理性。
其次,该项政策还有一大争议,即车主对于数据安全和系统准确性的担忧。车主会质疑,保险公司为何会搜集到车主的违章信息,以及在数据传输和使用过程中,会否导致车主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受到影响。
虽然官方说明保险公司是通过与交管部门官方平台进行的数据对接,仅获取脱敏后的违法次数等汇总信息,不会泄露具体违章细节。可事实上,依然存在系统错误录入他人违章而导致车主保费无辜上涨的案例。
此外,还有车主质疑该政策存在“只惩不奖”的单向逻辑。一方面对违章者上涨保费细则明确,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没有违章的司机,除了享受已有的无赔款优待折扣外,缺乏实质性的额外奖励。简言之,只有惩罚没有奖励。当然,还有部分车主质疑,规则执行“认车不认人”的原则,有失公平。
虽然车主方对于新政有着诸多的顾虑和质疑,但部分争议其实本身是不存在的。
例如车主质疑此举是保险公司的二次加价惩罚,实际上这一政策并非保险公司单方面行为,而是国家推动的车险综合改革内容,将驾驶行为风险纳入保费计算,实现“违法多、保费高,安全行、享优惠”的导向。
从政策依据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可见,保费与违章挂钩是依法执行的风险管理手段,而非商业机构的随意加价。
马曰:
目前尚未但极有可能全国普及的新政,其初衷是通过经济杠杆,倒逼驾驶员规范驾驶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遵循了风险定价的核心逻辑。从多地已深化执行的现实情况来看,“违保挂钩”或已成既定事实。对于车主而言,与其纠结于其合理性的争论,不如积极适应规则变化。事实情况是,大部分的车主都不会因为该新政而导致保费上涨。
而对于保险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来说,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细则,例如用实际的改变,来解决车主对于“只惩不奖”等质疑,那么这样的改革才更有意义,也才会得到更多车主的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