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工资只发了一两次,也可以准备韩国旅游签证。试用期不是官方列明的限制条件,真正需要处理的是工作、收入和资金材料能不能相互对应。
韩国驻华使领馆公开的个人观光材料中,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已经转正,也没有规定在职证明必须专门写上“试用期”。不过,不同领区要求的材料组合并不完全相同,提交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所属领区。(海外领事馆)
整理时,可以先把材料分成“明确要求”和“用于解释”两类,签界平时也会按这种方式核对领区清单,避免把网上的经验建议误当成硬性规定。
试用期韩国签证材料准备
以公开材料为例,北京领区个人观光原则上提交社保参保证明和在职证明;无法提交社保时,可以根据要求提供近六个月个税证明或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武汉公开指南则要求成人从近六个月银行流水、个税和社保中选择两项以上。
也就是说,不能简单理解成“全国都必须交六个月工资流水”,更不能拿一份材料模板套所有领区。
公司愿意正常开具在职证明,材料就比较好处理。没有指定模板时,一般可以写明:
现行公开清单没有要求必须突出“尚在试用期”。公司使用统一模板,就按真实情况填写,不必刻意隐瞒,也不用专门放大这几个字。
尤其不要为了显得工作稳定,把入职时间往前改。证明写着入职半年,社保和工资却刚出现一个月,这种不一致反而需要更多解释。
流水短不代表流水无效。已经发过工资,就提交现有记录,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劳动合同、录用通知、社保、个税或工资条。
这些材料的作用,是把“什么时候入职、收入从哪里来”解释完整,并不一定能代替领区明确要求的必交材料。
流水不足时的补充材料
情况说明不用写成长篇故事。写清离职时间、入职时间、首次发薪日期以及旅行费用来源即可,内容越真实、越容易核对越好。
网上常见的“韩国旅游签证余额必须达到3万元”,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官方硬门槛。北京和武汉公开清单主要强调材料类型及时间范围,并未统一规定所有申请人的账户余额必须达到某个固定数字。
余额多少要结合收入、旅行天数和预计花费来看。月收入不高,却突然转入一笔与平时流水完全不符的大额资金,未必比正常的小额结余更自然。
这几种做法尤其不建议:
韩国签证公开材料明确提醒,虚假填写或提交伪造材料可能导致拒签,并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审核过程中也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核实情况。
刚入职并不可怕。把真实的工作关系、现有收入记录和旅行资金来源说明白,比刻意凑出一份“看起来很漂亮”的流水更重要。提交前再按所属领区的最新清单逐项核对,基本就不会在材料逻辑上绕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