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两名外地游客违规进入了王泉沟未开发区域登山游玩。由于不熟悉地形,两人很快迷失方向,加之天气炎热,饮用水耗尽,陷入困境。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联动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搜救,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登山、徒步等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驴友被困”新闻却屡见不鲜。不少人冲着未开发区域的“原生态”而去,却低估了复杂地形、突变天气等安全风险。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并尝试在生命救援与责任承担之间划出边界。
在江西,此前11名“驴友”相约爬庐山,集结后前往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其中1名“驴友”在攀爬过程中从悬崖壁上坠落,不幸身亡。其余10名“驴友”向外界求援,当地政府集结救援力量120余人赶赴事发区域展开救援。最终,依据相关规定,经当地政府部门核算,对救援事件当事人处以共计7.4万元救援费用追偿。
同样,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相继出台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平谷区今年3月也发布了关于对《平谷区山岳涉险救援及费用追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因对被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发生的院前救治费、装备使用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偿权利。
【1】两名游客被困王泉沟,多部门联合搜救4小时
据央视新闻报道,7月24日15时许,宁夏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与朋友在王泉沟附近登山的时候迷路被困。由于天气炎热,两人随身携带的饮用水已经全部喝完,其朋友出现了脱水症状,情况紧急。接警之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联动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搜救,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王泉沟地处贺兰山腹地,山势陡峭,沟壑纵横,地形极为复杂。沟谷内乱石堆积,部分区域陡峭难行,加之正值盛夏酷暑,室外气温高,给搜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消防救援人员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大致方位描述,结合对地形的经验判断,逐区域展开了拉网式搜索。
救援现场。图/央视新闻
经过连续4个小时的不间断搜寻,当日19时许,消防救援人员在枯水沟的一处半山腰发现了两名被困人员。经过现场的检查和询问,其中一名游客因为长时间缺水,已经出现了脱水症状,体力严重透支。消防救援人员立即为两人送上饮用水和食物,稍作休整后,于当晚21时40许,两名被困的游客安全抵达山脚,交由现场医护人员做进一步检查。
据了解,两名被困人员系外地游客,因为在网上看到王泉沟风景秀丽,便违规进入王泉沟未开发区域登山游玩。由于不熟悉地形,两人很快迷失方向,加之天气炎热,饮用水耗尽,陷入困境。两人发出报警求救。
【2】律师:游客自行野外登山,自身存在过错
从法律角度看,这类 “野游被困”事件中,游客自身是否存在过错?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肖应欢律师接受九派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游客自身存在过错。报道中登山地并非对外开放的旅游风景区,系游客自行野外登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法律上一般会被认定为“自甘风险”。过错认定标准在于看游客是否违反了安全警示进入禁止区域。如果管理方已明确警示或禁止进入,游客仍擅自闯入。在法律上,这就构成了过错,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救援现场。图/央视新闻
“生命至上”是底线,但救援动用的是公共资源。在“必须救”和“谁来付”之间,法律上有没有清晰的责任划分边界?有偿救援能否常态化?
他强调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规定,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同时他认为,有偿救援应该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但前提是,首先确定“先救人,后收费”的基本原则;其次明确有偿救援是针对野游这种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的行为,正常在景区内遇险的,不应该收费;最后收费标准应该公开、透明、市场化。
违规野游“劝不住、拦不住”,除了事后追偿,在事前预防环节,法律和制度层面还能做什么?
肖应欢律师建议,加大对组织者、涉事“驴友”的处罚力度,将野外探险违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提醒、要求户外探险者在组织、参与户外探险时购买特定商业保险,分摊救援成本;相关社交平台加大对“秘境打卡”“野外穿越”等这种野外探险发布内容的审核监管力度;违规发布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对提供违规带路服务的组织者和领队,应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责。
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陶梓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