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7日)》,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伊卡路斯(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卡路斯”)补充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实控人突击分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等问题。
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伊卡路斯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储能业务的开展情况,营收占比。
五、请补充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与凯博易控之间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并提供论证依据。
六、请补充说明公司实控人突击分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按要求缴纳税款。
七、请补充说明凯博易控撤回科创板IPO后分拆公司上市的主要考虑。
据港交所4月23日披露,伊卡路斯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中泰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据招股书披露,伊卡路斯(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车辆铰接系统供应商,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按2025年收入计,公司为全球第二大车辆铰接系统制造商,市场份额达10.8%。公司主要从事车辆铰接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产品包括车辆铰接系统产品(含铰接盘及相关风挡系统)、独立风挡系统,并于2025年开拓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业务。
公司商业模式以技术为核心,构建了涵盖结构轻量化技术、ACU姿态感知算法、电液比例控制技术及控制协同的系统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城市公交、BRT、ART等商用车辆。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商用车辆制造商,采用"工厂交货"模式,由客户自行安排运输并承担相关成本及风险。
公司近三年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从2023年的1.32亿元增至2025年的2.2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2.7%。其中2025年营收同比大幅增长57.0%,主要得益于国内及海外市场对车辆铰接系统的需求强劲增长。
公司净利润增长显著快于收入增长,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2551.8万元、2796.7万元和6691.4万元,2025年同比大幅增长139.3%。净利润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和规模效应带来的毛利率提升。
公司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从2023年的33.6%提升至2025年的54.2%,主要由于高毛利的车辆铰接系统产品收入占比从61.1%提升至84.8%,同时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
随着毛利率提升和规模效应显现,公司净利率从2023年的19.3%提升至2025年的30.1%,提升10.8个百分点,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招股书披露,在IPO前夕的2025年6月,伊卡路斯宣派股息6460万元,占当年净利润6691.4万元的96.5%,几乎将全年盈利全部用于分红。
若仅按IPO前郝庆军及苏州凯人合计持有的73.49%股权计算,郝庆军父女二人获分红约4747万元。叠加同年股权转让套现的6000万元,郝庆军在2025年合计回笼资金超1亿元。
一边大手笔分红,一边寻求上市募资,伊卡路斯的这一资本动作难免引起市场的质疑之声,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需补充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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