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9旅游单次材料的财政能力材料有变动
申请人本人准备齐全以下材料可到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提交申请:
基础材料:
签证申请表、个人信息收集同意书、一张2寸的白底照片(近6个月内拍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剩余有效期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身份证原件(有效期不能过期)、 户籍不是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人员,要在上海中心提交材料,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管辖范围内居住证明材料可以用下面材料之一提交:
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发开始住满3个月,且在有效期内)
如:居住证上没有截止时间显示的情况,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电子版本( 居住证电子版时,电子版上需显示有效时间,开具的网址,个人账号,密码可供验证)或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流动人口登记表一起提交。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3个月缴费记录)或者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近3个月缴费记录),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限目前还在读的学生
条件材料:
在职公司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明细、人事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内容需要包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在职期间、工资金额、需盖公司公章及开具人信息与联系方式)、工资银行流水近6个月对账单数据( 须含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方式。如:可验证二维码或者有验证码可以查询到信息,可确认真实性)
以上材料需要本人准备齐全后一起提交,可申请单次旅游签证。
下图条件属于多次条件内容(符合多次条件也可申请单次签证):
【共同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2寸的白底照片,近六个月内拍摄),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以外人员才需要提供)
红框中的户籍所在地是符合申请5年多次旅游大都市条件,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去过以下22国家的人员 可以按照OECD条件来申请五年多次签证
※ 访问签证认证的OECD22国 :
奥地利, 比利时, 丹麦, 法国, 德国, 希腊,
冰岛, 爱尔兰, 意大利, 卢森堡,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葡萄牙,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英国,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