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最近成都龙泉山的"枇杷劫"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游客摘了两颗还没熟的枇杷,果农开口就要400块。这事儿听起来荒诞,但仔细一想,类似的"天价索赔"在旅游圈还真不少见。浙江安吉挖几根竹笋赔2600元,三亚摘两个芒果赔880元...这些数字让人不禁想问:咱们的乡村旅游,怎么就成了"罚款经济"的代名词?
当枇杷变成"黄金果":农户的生存逻辑
话说回来,农户敢标出"一颗枇杷100元"的价格,倒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你懂的,现在种水果成本确实高——人工费涨了,肥料贵了,再加上病虫害防治,成都周边农户算下来,一颗枇杷的成本可能要到50元左右。但问题在于,市场零售价才10块钱一斤啊!两颗小枇杷撑死值4块钱,索赔400元明显是狮子大开口了。
更耐人寻味的是涉事果园的位置。这些"天价索赔"高发区,往往就在景区入口处,未成熟的果子还特意摆放在游客必经之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摆明了是设局等着"愿者上钩"。三亚那个芒果纠纷监控显示,涉事果园甚至把最诱人的果子挂在围栏外侧,这不就是活脱脱的"钓鱼式索赔"吗?
法律遇上枇杷:定价标准的真空地带
对了突然想起,这类纠纷最棘手的地方在于法律界定模糊。《民法典》第1184条说财产损失要按"市场价格"赔,但未成熟的果子该算多少钱?成都市场监管给过指导价5-10元/斤,可农户自己贴的警示牌又没法律效力。这就导致调解结果全看现场人员怎么裁量——浙江安吉的竹笋赔了2600元,成都枇杷却只赔30元,相差近百倍的赔偿额,谁看了不说一句"魔幻"?
地方政府的态度也很微妙。数据显示四川涉旅纠纷调解成功率超过80%,但诉讼胜诉率还不到15%。说白了就是"和稀泥"式处理——既不敢得罪游客影响旅游形象,又不想打击农户积极性。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反而让某些人钻了空子。记得去年在桂林考察时,当地导游私下说:"现在有些果园就靠罚款创收,比正经卖水果赚得多多了。"
旅游城市的财政悖论:旺丁不旺财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旅游经济的结构性矛盾。以桂林为例,2020-2024年景区累计亏损10个亿,可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却增长19%。这看似矛盾的账本,根源在于现行税收体制的"税源背离"——游客在景区消费产生的增值税,大头都流向了商品生产地政府。全国旅游收入去年高达6.8万亿,但旅游城市真正落袋的税收还不到3%。
这种机制下,地方政府其实挺难的。一方面要花大钱维护景区设施,另一方面旅游带来的真金白银又有限。成都龙泉驿区工作人员就坦言,他们年均处理20多起类似纠纷,但从未处罚过"钓鱼式索赔"的农户。某种程度上,这种默许态度等于变相鼓励了"罚款经济"的滋生。去年在云南某古镇也见过类似情况——商户故意把易碎商品摆在过道,就等着游客"碰瓷"索赔。
破局之道:从对抗到共赢的转变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也不是无解。山东樱桃园的"付费采摘"模式就挺值得借鉴——明码标价入场费,允许游客采摘一定数量,超出的部分按市场价3-5倍赔偿。既给了农户保障,又避免了天价纠纷。浙江安吉更绝,推出"采摘券"制度,50块钱随便摘,还附赠农事体验课,反而让农户收入涨了四成多。
监管层面也得创新。广东清远去年搞的"一案双查"就很有力度——既要查游客行为,也要查经营者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据说实施后纠纷直接少了一半。另外像浙江德清那样,把单纯采摘升级成"农业观光+科普教育"的复合业态,反而让农户赚得更多。去年参观他们的智慧果园,VR认养、直播带货玩得风生水起,谁还惦记那点罚款钱啊。
旅游经济的本质应该是诗意栖居
记得有次在意大利托斯卡纳的橄榄园,看到挂满枝头的果子随便碰,问农场主不怕游客偷摘吗?那位白发老人笑着说:"橄榄要经过腌制才能吃,生摘的又苦又涩,反而帮我们省了疏果的人工。"你看,换个思路就能把潜在冲突变成互利共赢。
两颗枇杷引发的闹剧,说到底反映的是我国旅游经济转型期的阵痛。当"罚款创收"成为某些人的生存策略,当法律执行在人情世故中左右摇摆,我们需要重建的是整个行业的价值共识——旅游不该是零和博弈,而应是让游客与在地社区共同受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就像成都龙泉山那些真正的优质果园,他们早就不靠罚款赚钱了,而是用枇杷果脯、枇杷花茶等深加工产品,让四季都有收益。
或许未来的某天,当游客再走进乡村果园时,迎接他们的不再是防贼般的警惕眼神,而是农户自豪地介绍:"尝尝这个新品种,是我们和农科院合作培育的..."这样的旅游图景,才是乡村振兴该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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