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南山旅游景区附近区域环境卫生质量,给广大游客和市民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经前期调研研究决定,对小吃摊位收取卫生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对象
芍药节期间在南山旅游景区附近区域的销售摊位经营者。
二、收费标准
摊位面积不超过3米,收费标准为100元,共计4天。
三、收费方式
1.卫生费在经营之前一次性收取。
2.缴费地点设在和林格尔县南山旅游景区办公室,经营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前往缴费,并领取正式收费票据。
四、费用使用
所收取的卫生费用将全部用于本区域小吃摊位的卫生清洁、垃圾处理、设施维护以及相关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摊位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五、相关要求
1.各销售摊位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规定,保持摊位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2.对于不按规定缴纳卫生费或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摊位经营者,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百亭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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