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市:昆明篆新农贸市场的博物日常》,半夏著,商务印书馆2025年5月第一版,128.00元
遇见“市场”之美
很多人到一个陌生地方,总想去看名胜古迹,而有的人,却偏爱逛当地市场。
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市场的魅力,是在几年前去西班牙巴塞罗那。出发前问当地朋友,有什么地方最值得一逛?他略一思索,说:“别去教堂啦,去市场吧。”我照办了,走进了加泰罗尼亚那座熙熙攘攘的La Boqueria市场,眼前是层层叠叠、色彩艳丽的果蔬、海鲜、香料和火腿,琳琅满目,自带构图感,每一处都像绘画。
那时我才第一次意识到,市场不是“买东西”的地方,而是生活的入口,是一座城市性格的缩影。也因此,当我读到半夏的《在集市》时,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虽然我还未去过书中描写的昆明篆新菜市场,但她写下的许多细节、对人情气味的捕捉、对蔬菜瓜果的细致描绘,让我想起那座我曾邂逅异国市场的惊艳瞬间。
2019年3月拍的篆新菜摊
从那以后,逛市场成了我的旅行习惯之一。我不擅长拍游客照,但很喜欢拍市场上堆叠的食物:洋葱的紫、香蕉的黄、朝天椒的红,各有各的表情。那是城市的味觉,也是它的独特生活节奏。
后来几次去云南,虽然仍未能亲身探访篆新,但那种属于云南的饮食记忆却在我心中扎了根。我第一次在昆明吃到木姜子,酸麻清香,像柠檬皮混合了花椒,那种令人回味的刺激,成为之后所有云南回忆中绕不开的一笔。那种味道,是舌尖能够记住的独特“地理坐标”。
木姜子
事实上,市场不仅仅是地域文化的一个窗口,它其实也承载着味觉的记忆。一种食材的原始味道,往往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慢慢退场。半夏在书中不止一次表达过这种担忧。她提到,规模化生产出的菌类,外形再完美,也抵不过深山密林中自然生长的那一朵,带着雨水的香、土地的腥、野性的清苦——那才是菌类应有的性格。就像很多人如今尝番茄,都说“没有小时候那个味儿了”。
在这个意义上,逛市场不仅是一次“游”,更是一次“寻”。我们在市场里找的,其实是曾经拥有却已逐渐远去的食物记忆,是一种还没被流水线统一掉的风味。
而半夏在《在集市》中所做的,正是这种“寻找”的记录。她像一位专注的田野调查者,在烟火人间、在市井之中,寻找那些依然顽强存在的本地食材,记录它们的名字、气味、生长时节和烹饪方式,也记录和它们打交道的那些人——种菜的、卖菜的、买菜的——他们一起构成了这个世界最温柔也最坚韧的部分。
菜街子上的博物学
《在集市》是一部结构清晰的市场“地图”。上卷写节气与日常,下卷是集市的“图鉴式”博物志——读起来,就像是有人拉你走过市场的每一条小道,边看边聊,边聊边记,热热闹闹。
从“寒露”写到“秋分”,书中用24个节气记录集市上的变迁。我们读到的不只是立春时的春菜、雨水时的菌类,而是自然的节律如何通过市场抵达生活。在半夏的笔下,节气不只是农历的时间单位,更是一种地方知识的显现:春天哪种野菜上了摊、哪种菌子开始冒头,都是和山川气候密切相关的。
而下卷,则更像一本生动的云南食材图谱——香茅、树番茄、折耳根、木薯……三百多种云南食材,每一样都牵着植物学、民族文化、生活智慧一起登场。尤其有些食材,比如“木姜子”,在读书中提及,仿佛有人在你耳边悄悄说:“你记得它吧?它可是这里的灵魂。”
香茅草和大芫荽
折耳根及薄荷叶
木薯
这些关于美食与味觉的描述,都是有温度、有故事、有生活痕迹的呈现。比如她写到苦瓜、苦藤花、苦凉菜……这些他处少见的“苦”,却是云南人日常的偏爱。半夏说滇人“自找苦吃”,因为“苦口多良药”,这背后其实是一种与自然共处的智慧。
翅果藤也叫野苦瓜
苦瓜黄瓜佛手瓜
苦藤花
苦凉菜
但这本书最打动人的,是它不居高临下。半夏不是以学者的姿态“研究”市场,而是蹲在地上和卖菜的阿姨聊天,和摊主唠嗑,甚至为了套出一种食材的叫法和用法,讨好地买下一堆自己本不需要的菜——这不是为了知识本身,而是为了理解一种生活。
在市井之中看到多样性,或许正是这本书的可贵之处。书中不仅写到昆明的篆新市场,还提及云南不同地州的“乡街子”,在这些集市上,不同民族的人带着自家种的蔬果、腌菜、香料前来交易,语言多样,叫法不同,卖法各异。
地州生态菜专卖摊,最能表现云南食材的多样性和野性
专卖地州生态菜的肖女士把荔浦芋头花抱成了马蹄莲的文艺范
你问“这菜怎么吃”,摊主会告诉你一家人的偏方、家乡的叫法、某个节气该如何下锅。同样一种食材,昆明一个叫法,大理那边又一个叫法。这些微小差异,串联起的不是字词,而是不同民族的味觉地图。
而云南的食材之所以诱人,并不在于它多么“猎奇”,而在于它还保留着“各过各的节气”的那种生活节奏。青头菌不是一年四季都有,马蹄不是流水线上的标品,香茅也不是超市中包装得干干净净、毫无香气的样品,而是有泥巴、有虫眼、有呼吸的“活物”。
青头菌
一种抵达“生活”的方式
云南是个“会吃”的地方。这种“会吃”,是了解食物的来路,懂得什么时候吃什么、怎么吃,知道怎么搭配自然的节气、身体的节律。
我曾数次去云南,也曾逛过几座小城市的早市。今年泼水节前后,我去了临沧耿马。那是个靠近边境的小城,火车、汽车来回折腾,才到得了。但也正因为偏远,那里的风味尚未被外来口味干扰,仍保持着一种原始的地方风味。
街边十元一碗的米线,汤汁浓淡得宜,鲜得令人诧异;还有市集里卖芒果西米露的甜水摊子,因食材新鲜,味道也秒杀我在城市里吃过的任何甜品。甚至,菜市场里小吃,不知撒了什么香料,咸香里透着一股草木的清冽,是我在北京从未尝过的味道。
《在集市》让我再次想起云南的这种“会吃”——那不是消费文化赋予它的浪漫化标签,而是一种根植于日常生活中的智慧。这本书,没有把市场当成“博物馆里的展览”,而是真实地看待它是如何参与日常的。它不是把自然请进厨房,而是本来厨房就藏着自然:菌子是雨水催出来的,花椒是山里晒干的,腌菜是时间酿出来的。
作者多次强调,“在野或在市,享受自然和世俗烟火对我的双重抚慰”。这句话其实点出一个重要的观察:过去她拍虫,写《与虫在野》,在山林间寻找万物的奥义;如今她在菜街子里做同一件事。舞台换了,但观察的本质没变:都是一种面对自然、面对人间的姿态。
半夏在书中频频提到“地方性知识”的重要性,这是对全球化、标准化的温和抵抗。这让我想起人类学著作《末日松茸》中对松茸贸易的描写:一朵松茸从山林被采摘下来,经过分拣、包装、定价,最后被端上东京银座的餐桌。每一环它都被资本加上标签,逐渐剥离了其原始生态语境。而在昆明篆新农贸市场,菌子还没有被完全商品化为“标签”——至少在半夏的笔下,它们仍带着泥土的香气和季节的节奏。
松茸
人工菌摊卖着近三十个不同种的人工菌
“市场”这个词,过去被视作生活的边角料、家庭妇女的日常,如今在半夏的笔下却被重新看见。它是自然和人群在城市里难得的交汇点,有季节的馈赠,也有人情的热闹。那些集市上的果蔬,带着地方的风土,从山野出发,穿过早市的吆喝声,进入厨房和饭桌,最终构成中国人最日常、最本真的生活支点。
汪曾祺说:“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半夏写的“集市”,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你以为自己只是去逛逛市场,其实是在重新确认: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人情,什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那一丝连接。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感受。
它不教你过怎样的生活,也不标榜什么“博物学生活方式”,只是默默唤起一种想法:明天早点起,去楼下菜场看看——豆角新不新?茴香是不是刚摘的?菌子怎么烧才地道?和菜贩聊上两句,那一刻,你已经在“集市”里了,也已经在“生活”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