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主任接诊的一例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在接受规范治疗后,脑转移病灶已都消失,成功达到临床治愈标准。这一喜讯不仅为患者及家属带来了重生的希望,更凸显了规范治疗的重要价值。其中,放疗无疑是该成功案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接下来,我们将从放疗的核心作用出发,深入解析其在肺癌治疗中的具体价值,同时明确放疗的适应症与注意事项,为大家全面厘清相关疑问。
01为什么要做放疗?它在肺癌治疗中起什么作用?
这是患者首先会明确的问题,核心是理解放疗并非 “最后手段”,而是不同阶段肺癌的重要治疗环节,具体作用需结合病情分期:
根治性放疗:针对无法手术(如肿瘤位置特殊、身体不耐受手术)或拒绝手术的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或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目标是 “彻底杀灭肿瘤细胞”,争取治愈。
辅助性放疗:用于手术后,针对肿瘤有残留、淋巴结转移(如 N2 期)或手术切缘阳性的情况,目的是 “清除残留癌细胞”,降低复发风险。
姑息性放疗:针对晚期肺癌(如肿瘤转移至脑、骨、肺内其他部位),核心是 “缓解症状”,比如骨转移引起的剧烈疼痛、脑转移导致的头痛、肢体无力、气道狭窄导致的呼吸困难,通过缩小肿瘤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而非治愈。
联合治疗中的作用:比如与化疗同步进行(“放化疗同步”),用于局部晚期肺癌,可增强对肿瘤的杀伤效果;或与免疫治疗联合,部分患者可提升疗效(需医生评估适配性)。
02我适合做放疗吗?有没有不能做的情况?
患者会担心 “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扛住放疗”“放疗对我的病情到底有没有用”,核心是明确放疗的 “适应证” 和 “禁忌证”:
哪些情况适合放疗?
早期非小细胞肺癌:肿瘤≤5cm、无淋巴结转移,且因心肺功能差(如严重慢阻肺)、高龄、肿瘤位于肺门 / 大血管旁无法手术。
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IIIA、IIIB 期):无法直接手术,需先做放化疗缩小肿瘤,或手术后有残留以及和高危因素。
小细胞肺癌:局限期以“放化疗同步”为标准方案;广泛期出现脑转移、骨转移时,需姑息放疗缓解症状。
晚期肺癌(IV 期):出现脑转移(预防或治疗脑水肿、神经症状)、骨转移(止痛、预防骨折)、上腔静脉综合征(缓解呼吸困难、面部肿胀)等。
哪些情况不适合放疗?
绝对禁忌:严重心肺功能衰竭(如急性心肌梗死、重症肺炎)、全身广泛转移且身体极度虚弱(PS 评分≥3 分)、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或放疗区域有未愈合的严重溃疡 / 感染。
相对禁忌:如放疗区域曾接受过足量放疗,再次放疗可能导致严重组织损伤、合并未控制的糖尿病,可能影响放疗后组织修复,需医生综合评估风险后决定。
放疗在肺癌治疗的不同阶段都承担着重要角色,无论是追求根治、降低复发风险,还是缓解晚期症状、改善生活质量,都能发挥关键作用。但放疗的应用并非 “一刀切”,需要医生结合患者的癌症类型、分期、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才能制定出最适合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