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从殷商到西周,中原地区始终是国家重要的统治核心地带。安阳、郑州、洛阳等城市,见证了早期中华文明的政治演进。从目前出土的甲骨文、青铜器可知,殷商时期到西周早期,负责占卜的巫师在医疗领域具有主导地位,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占卜来问病、除疾、祛灾。据《周礼》记载,西周时期负责此类宗教事务的官员主要包括大卜、大祝、司巫等。
大卜。大卜为众卜之长,下有“大夫二人执掌其事;其下有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下辖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等”。大卜的主要职责是掌“三兆”(玉兆、瓦兆、原兆)之法,掌“三易”(连山、归藏、周易)之法,以邦事作龟之八命,其中“八曰瘳”,即卜问疾病是否能痊愈。我国近代金石学家罗振宇在研究传世的商周青铜器铭文著作《三代吉金文存》中指出,舀鼎铭文中有“司卜”官职的记载。
大祝。大祝为祝官之长,下有“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辖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大祝的主要职责是“掌六祸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掌六祈以同鬼神示,其中“四曰禜”,《说文解字·示部》记载:“禜,设绵蕝为营,以禳风雨雪霜水旱疠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也就是说,在古代,人们认为自然界的风雨雪霜、水旱灾害以及疠疫等都与山川、日月星辰之神有关。当出现水旱疫疠之灾、雪霜风雨不按时节等情况时,就会举行“禜”这种祭祀仪式,以祈求神灵消除灾祸。
司巫。司巫为群巫之长,下辖“中士三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群巫中,男巫和女巫,皆无数。其师有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司巫的主要职责是“掌群巫之政令”。男巫的主要职责是“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冬堂赠,无方无算;春招弭,以除疾病”。堂赠,即逐疫也。女巫的主要职责为“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衅浴,即用芳香的草药涂身(或熏身)并以和汤沐浴洁身来预防疾病。
到了西周后期,随着阴阳、五行等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积累的中医药经验日益丰富,医、巫分开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即出现了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等专科医生。伴随我国最早的医学分科的出现,西周也因此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医政组织和严格的医生考核制度,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当时,“医师”为众医之长,是总管医政的官员。据《周礼》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医师”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医事律令的执行,药物的收集、供应和保管。“医师”的下属官职有“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协助“医师”进行卫生行政管理。上士和下士,主要协同“医师”管理医政;“府二人”,管理宫廷药物仓库和供应;“史二人”,管理宫廷文书和病案。“徒二十人”,看护患者或接受差役杂务。周代宫廷设立的这套医政组织,是目前所知我国最早建立的医事管理组织。
同时,西周还建立了严格的医生考核制度。据《周礼》记载,医师“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也就是说,“医师”负责年终考核,医生水平的评价及其俸禄等级,以其诊治患者的疗效优劣予以决定。考核标准分为5个级别,每个级别享受其相应的待遇。“治十人痊愈者”,为高明医生;“治十人四人无效者”,则为一般医生;其余,为水平低下的医生。由此可见,当时的医政制度对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治疗效果的考核规定,是十分严格的。
此外,西周时期的人们已注意到对患者治疗经过的记录和死亡原因的报告,并使之形成制度。据《周礼》记载:“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也就是说,当时的政令要求,对于患有疾病的人,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以便于总结经验和教训。如果患者不幸去世,医生也需要记录死亡的原因和过程,并将其归档保存,以便于今后的研究和参考。这种制度的建立,对于积累原始病案资料,总结治疗经验和教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无疑有其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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