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是江苏省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江苏东南部,长江口的南岸,隶属于苏州市。虽然在苏州所辖的县市中,太仓的成立较晚,但这座城市的历史底蕴却非常深厚。清朝时期,太仓在苏州的诸县中地位曾经是最高的。
太仓古时称为娄东,因为它位于娄江的东岸。历史上,太仓长期隶属于昆山(古时称娄县)。早在先秦时期,太仓一带就有先民开始聚居。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先后归属于吴国、越国、楚国等多个国家。秦朝统一六国后,在今昆山玉山一带设立了娄县。南北朝时期,娄县被废除,接着设立了昆山县,昆山和娄县这两个县先后管理过现在的太仓地区。 在隋朝时期,南沙、海阳、海虞、前京等县被并入常熟县,今天的太仓地区就分属于常熟和昆山。到了南宋时期,设立了嘉定县,太仓又被分配给了昆山、常熟、嘉定三个县。到了元朝,太仓逐渐发展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和商埠。 明朝弘治十年(1497年),太仓正式设立,初期由昆山的三个乡、常熟的一个乡、嘉定的两个乡组成,设立了太仓州,治所在太仓卫城,也就是现在的太仓市。这标志着太仓作为一个行政区域的开始。太仓州最初是一个散州,隶属于苏州府,但它仍然管辖着崇明县。 到了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太仓州升格为直隶州,并且设立了附郭镇洋县,管辖镇洋、崇明、嘉定、宝山等四个县。当时,常熟和昆山依旧是县,而张家港还未设立。民国初期,太仓州和镇洋县被废除,改设为太仓县。1949年5月12日,太仓解放后隶属于苏南行署区苏州分区,之后又隶属于苏州专区和苏州地区。1983年,苏州地区被撤销,太仓成为苏州市辖下的一个县。1993年,太仓改为县级市,至今仍由苏州代管,也是苏州代管的四个市中成立最晚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