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次的修正,不仅进一步保障了献血者权益,还新增多项实在福利——免费游景区、坐公交、免普通门诊诊察费……快来了解你和家人能享受到哪些新优惠!
一、用血报销政策更明晰,一人献血、全家安心
新办法明确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即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用血优惠:
献血者本人:
五年内:无限量免费用血
五年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
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
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这意味着,一次献血,不仅是为社会贡献力量,更是为家人储备一份“血液保险”。
二、这些单位和个人,将获得政府表彰奖励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个人:无偿献血累计2000毫升以上;
2.单位: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献血工作计划;
3.组织宣传者: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医疗机构:成分输血比例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以上。
三、重磅福利!这些荣誉获得者可享“三免政策”
如果你曾获得:
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
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可以凭相关证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免费游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此次办法修改是内蒙古对无偿献血事业持续推动的体现,旨在进一步激励公众参与无偿献血,完善献血者保障与激励机制,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循环。
四、温馨提示
新规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既往献血者同样适用。用血报销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血站或卫生健康部门。提倡18-55周岁、身体健康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每一份血,都可能挽救一个生命;每一次举手之劳,都在让这座城市更加温暖。
来源:奔腾融媒
编辑:张楠
校对:温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