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乱象,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市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四川中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存旅游合同及行程单、保存期不够两年案
2025年7月,市文广旅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四川中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该旅行社将魅力澳大利亚旅游团队电子合同及行程单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中作废处理且无法提供该旅游合同及行程单后,依法对此立案调查。经查,该旅行社以上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前款所称的合同及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的规定。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8月对该旅行社罚款2000元。
案例警示:法律对旅游合同及文件、资料的保存具有刚性要求,部分旅行社认为“只要服务没纠纷,合同存不存无所谓”,忽视了行政监管的基本要求,合规保存合同,本质上是旅行社履行法定义务的基本前提。
案例二:绵阳向云端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8月,接省文旅厅督办线索,市文广旅局行政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后,依法对此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2天1晚徒步旅游线路产品,包括交通、住宿、门票、餐饮等二项以上旅游服务,打包总价收取费用,但该公司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9月对该公司罚款10000元,对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
案例警示:近年来,户外徒步成为备受追捧的休闲方式,户外徒步服务机构需清晰区分“旅游服务”与“户外活动策划”,若涉及预先安排行程、多项旅游服务整合并收取费用,务必先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落实安全责任,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市文广旅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游客参团旅游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报名前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机构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拒绝参加“无资质、无合同、无保险”的“三无”旅游团。合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出行前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是否载明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标准等详细行程。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及时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保留证据、理性维权。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属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