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是为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被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选择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或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问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
起步初期主要聚焦保障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问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后会享受什么样的待遇保障?
答:
以海南省为例:
长期护理保险无起付标准,按参保类型设定待遇:职工(含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约70%,居民约50%,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可享受居家上门、社区、机构三种护理服务,每月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
居家上门:职工 1449 元、居民 1190 元
社区护理:职工 1209 元、居民 893 元
机构护理:职工 1302 元、居民 977 元
基金仅支付护理服务项目,不直接发放现金。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来源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医保
编辑 | 徐冰冰 陈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