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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张书记,最近乡村游很火,我们县的偏远乡镇都想通过开发旅游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这样可行吗?
答: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偏远乡镇谋划旅游项目,决不能盲目跟风、照搬照抄。有的地方看到乡村旅游成为热点,便不顾自身区位偏远、交通设施不便、资源禀赋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等客观实际,仓促决策、统一铺摊子上项目,大规模建设游客中心、民宿、景观步道等设施,最终因交通瓶颈制约、产品缺乏核心特色,导致游客稀少、设施大量闲置。不仅未能实现增收富民目标,反而造成公共资源巨额损耗,甚至加重地方债务负担。偏远乡镇发展乡村旅游,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深入调研,科学研判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坚决杜绝凭热情拍脑袋、盲目跟风上项目。
问:就是因为条件不好,才想趁着有热度赶快发展乡村游的,我们想先干起来再说,其他再想办法,这样应该可以吧?
答:这种想法存在很大风险,是典型的盲目决策、蛮干乱为的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在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发展乡村旅游,要沉下心来搞调研,把资源禀赋摸清楚,把交通区位分析透,把市场前景研判准,把群众意愿问明白。具备培育特色条件的,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循序渐进推动发展;不具备开发条件的,绝不能强行上马、另搞一套。只有坚持科学决策、务实推进,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