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查询、搜索旅游出行信息时,建议不要轻信网络宣传,不轻易向个人转账支付定金等款项,避免造成维权困难。
案例:游客李某通过某自媒体平台添加了自称是旅行社工作人员王某的微信,报名参加了团队旅游,王某称因名额紧张需支付2000元定金,李某即通过微信向王某个人转账,随后王某就失联了。李某觉察不对,与旅行社取得了联系,方才得知王某已于几个月前离职。
“坑”在哪里?
随着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通过网上搜索购买旅游产品。有些不法商家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往往会在“搜索引擎”“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自媒体账号”中夸大其词、隐瞒真相,发布不实信息,欺骗、误导游客添加微信,向其私人账户转账收取定金。
如何避“坑”?
建议广大游客通过合规的在线旅游平台等预定旅游产品,购买时可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查询旅行社名称和资质,并核对与付款发票信息是否一致,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网页上的宣传,不轻易向个人转账支付定金等款项,避免造成维权困难。
购买团队旅游产品前,建议先核实企业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关资质信息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查询。
案例:游客戴某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自称“旅游定制师”的王某,在王某的游说下,戴某定制了某市豪华4日游产品,并约定了具体行程,指定“资深旅游达人”带团。旅游过程中,戴某发现实际行程与约定严重不符,“定制”的4个参观游览项目“丝绸博物馆”“酵素工场”“文化展示中心”“民俗村寨”实为购物店,不购物该旅游达人就恶语相向。行程结束后,戴某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投诉,经调查,戴某参加的旅行团和所谓的“资深旅游达人”均为无证经营。
“坑”在哪里?
不法商家采取各种名义包装宣传旅游产品,通过搜索引擎、直播带货等方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或以“旅游搭子”“定制师”“向导”“俱乐部”等名义招徕游客,在没有相关资质情况下经营团队游。
如何避“坑”?
建议广大游客在购买团队旅游产品前,先核实企业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关资质信息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查询。
购买团队旅游产品时,建议规范签订合同,推荐优先使用电子合同,重点关注合同中的企业信息、产品价格、服务内容、行程安排、附加费用、退费条件、拼团转团规则及违约责任等。
案例:游客杨某一家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费用共计10000元,旅行社开具了一张收据,未与杨某签订旅游合同。行程中,承诺的四星级饭店没有兑现,导游擅自安排自费项目,诱导游客购物。杨某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投诉,由于双方没有签订旅游合同,导致难以维权。
“坑”在哪里?
购买旅游产品时,若未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自费项目等重要内容,会导致法律责任不明确,遇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环节、转团拼团等问题,会造成游客权益难以保障。
如何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