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余年,一个叫刘光第的刑部主事(六品官员),千里迢迢从京城来到了今福建省武平县湘店镇湘湖村。刘光第是四川富顺县人,他的祖上在康熙年间从武平县湘店镇湘湖村迁居到了四川。因此,他此行的目的是,祭拜武平的先祖。
刘光第
刘光第的武平之行,不单纯是通常意义上的祭祖。在刘光第的武平先祖中,有一位叫刘隆的明代进士,在大明朝廷一生从事“司法”工作,官职大理寺卿——相当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而刘光第就职的清代刑部,约等于明代大理寺,即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
从明代到清代,从刘隆到刘光第,武平县湘湖村刘氏的隔代两进士,都在“司法”领域大放异彩,光宗耀祖。这让刘光第对刘隆这位祖先,有了一种跨越时空的惺惺相惜敬仰之情,因此他决定要来祭拜刘隆。
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刘光第在光绪二十四年参与戊戌变法,被斩杀于北京菜市口,他成为惨烈的“戊戌六君子”之一。当然这是题外话,此处不述。
本文主讲刘光第的明代先祖刘隆。
福建省武平县,地处闽粤赣交界山区,古属汀州府八县之一。偏远的地理位置,使得历史上武平人对出自本地的高官或文化名人,有着浓厚的乡贤情结。
在古代社会,武平籍进士不知凡几,从宋至清,就有约二十人。其中明代的刘隆,历史地位最为显著,位列《武平县志》历史人物榜首。
刘隆作为今武平县湘店镇湘湖村刘氏家族的历史代表人物,他于明朝永乐二年(1404)考取三甲进士功名,后终其一生主要从事明代风宪(法纪监察)工作,职务含南昌府推官——相当于今市级公安局长或中级法院院长;都察院河南道御史、浙江道御史——相当于今中央巡视组省组成员;山西按察司佥事——相当于今天的省司法厅或公安厅厅长;最后升职到大理寺卿——大明“司法”长官,总督边储——统筹边疆粮草的总管。
刘隆的最高官衔大理寺卿,品级虽为正三品,但类比大理寺卿与今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相似性,放在今天,其官职地位堪比副国级。
此处插播一则:武平人民的骄傲,新中国第一任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上将,其军职为正战区级,对应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巧合的是,刘亚楼将军跟明代的刘隆一样,是今武平县湘店镇人,而且同姓——即血脉同源。可见湘店出英才,是武平县的卧虎藏龙之地。
明清二朝官方文书对刘隆的晚年官职生涯的记载,语焉不详。类似的情况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大抵是古代信息闭塞之故。譬如,就以古代武平籍举人、贡士、进士来说,他们的数量繁多,为官跨度极大,但在历史典籍中难见几人详情,多靠当事人的家族谱记述,后世才得以还原历史原貌。
此前有关刘隆官至大理寺卿所能找到的最早文字记录,出自刘隆的墓地碑刻对他的身份描述:“明进士任山西督察院加升大理寺卿总督边储”,该墓地位于武平湘店镇店下村,重修于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可见,有关刘隆官至“大理寺卿”的记录,早在清代早期就有了。
那么,更早的明代书面记述,是否能够寻见?此前有不少闽西地方志研究者,翻遍各种明代古籍,亦未能找到完整记述刘隆政治生涯的文书。今日读匾,偶见一块有关刘隆的明末清初时期匾额,终于发现了比清康熙年更早的刘隆官职记录凭证。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方【进士】匾,从其材质、风化痕迹等判断,显然是明末或清初时期制作的牌匾,用于纪念明代武平乡贤刘隆。它的书写款识十分特殊,上款写:“钦命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下款写:“升大理寺卿总督边储刘隆”及“刘信立”。
从匾额款识内容来看,上款“钦命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和下款“升大理寺卿总督边储刘隆”,应该是连贯的,用于完整记录刘隆的官职身份。
从古代匾额书写格式来看,上下款连贯一体,比较罕见。书写并刻制该匾额的人,应该是明清时期的乡间人士——大概率是刘隆后人,对款识的处理略显天马行空,并不拘泥于匾额格式“规矩”。该匾的本意,应该是纪念刘隆的进士功名,而上下款通篇刻记刘隆身份的写法,是出于尊者为先的考量,将刘隆的身份置于上款,但因该匾并非刘隆真实“题匾”,不宜将他的身份全部落字于上款,因此立匾当事人又以一半的篇幅,将刘隆的身份扩写至下款。
立匾人“刘信”,或许就是题写匾额的刘隆后人;但也不排除“刘信”是刘隆同时代的家族兄弟,出于纪念刘隆以彰显家族荣耀之目的,制作了这块匾额。
最后,上款“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的写法,也暴露了题匾人的乡间人士身份。明代都察院按省份下设十三道御史,总计达一百多人,御史为七品官,级别低但权力大,全部在北京都察院上班——只有在分赴各省巡察时才离京。前匾如果是朝中官员或读书人书写,按惯例写“都察院河南道监察御史”;唯有乡间人士,不谙明代十三道或清代十五道御史所在单位的正式名称是都察院,只知御史在天子脚下上班,因此写成“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
注意:“北京”的官方称谓,始于明代永乐年间,通用于刘隆为官的时代;清代时,北京的官方正式名称改为“京师”或“顺天府”。从这个细节看,前匾制作于明代末期的可能性,要大于清代。
综上所述,前述落款“刘隆”的【进士】匾,应该是明末清初刘氏族人或后人为纪念刘隆而制作的隔代匾。
刘隆晚年回归家乡今武平县湘店镇湘湖村养老,并于明正统十四年(1449)病逝,终年七十三岁。为旌表刘隆一生效力于大明风宪(法纪监察)工作的功绩,朝廷命武平县官府在城衙门前建了功德牌楼曰“凤宪坊”。
到了明末清初,凤宪坊已破败不堪,或许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刘隆后人在家族层面自发纪念刘隆的种种举动,包括但不限于前述重修刘隆墓地、制作刘隆“进士”纪念牌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