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
我们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有一批出口微电机传动转轴因产品抛光打磨不够完善,导致表面不光滑、出现伤痕,未能满足客户要求,需要回国修理。
想向海关咨询一下,修理货物该如何办理通关手续,需要哪些单证,有什么注意事项。谢谢!
宁波某出口公司 张先生
张先生:
您好!
根据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咨询内容进行答复:
■ 进境修理货物通关流程是怎样的?
1.修理货物进口企业及其代理人(以下统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在“单一窗口”填报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上传相关单证资料,监管方式填写“修理物品”(代码1300),报关单备注栏填报“修理物品”字样。
2.申报地海关开展单证审核等作业。
3.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向申报地海关办理修理货物担保手续。
4.货物完成修理后,企业根据规定办理货物复运出境通关手续。
5.货物复运出境后,企业向原进口申报地海关办理担保退还相关手续。
■ 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申报,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的申报手续时,应当依法交验下列相关随附的单证,按照规定可以免于提交的除外: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七)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其他单证。
除上述资料外,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
■ 货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担保期限内完成修理复运出境怎么办?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将进境修理货物复运出境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复运出境。进境修理货物未在海关规定期限(包括延长期)内复运出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涉及证件管理的,企业应按规定提供许可证件。海关审核后将该货物进境时企业提供的担保转为税款并办理相关报关单修撤手续。
■ 维修涉及零部件一同进口怎么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境修理货物需要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需如实申报,并向海关提供相应担保。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只限用于进境修理货物的修理,修理剩余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当随进境修理货物一同复运出境。
(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进口科科长胡 亦、宁波海关综合处副处长张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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