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乡合作建房试点:城里人回乡建房的新探索》
湖南的城乡合作建房试点开启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使得城里人也有机会回乡建房。在试点过程中,这一举措有着诸多积极意义。从政策层面看,它打破了以往城乡二元结构在土地使用和建房权益上的壁垒,为城市居民与乡村的互动创造了条件。对于乡村而言,城里人回乡建房带来了资金流入,有助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从文化传承角度,不少城里人有着浓厚的故乡情怀,回乡建房能够促进乡村传统建筑文化、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具体实施中,通过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明确合作双方权益等措施,确保合作建房有序进行。这一试点犹如一颗种子,正慢慢在湖南的城乡土地上生根发芽,有望成为带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引擎。
随着农村自建房的兴起,很多朋友都想回乡盖房子,但是有些人苦于有钱无地或有地无钱,这个想法一直被搁浅了,现在,城里人可以到农村合作建房啦,多地推进了城乡居民合作建房,湖南城乡合作建房试点情况如何呢?

先来说说什么是城乡居民合作建房吧。所谓城乡居民合作建房,是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宅基地或者其他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联合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装修装饰房屋,用于居住或者发展休闲农业、康体养老、旅游开发、民宿客栈、创新创业、互联网+等产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行为。
当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合作建房的,对于农户没有依法取得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建房选址布局不符合村庄规划、宅基地权属界限尚有纠纷以及借机修建小产权房等情形的,其合作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湖南城乡合作建房试点情况:
2018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全力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指出湖南将有序规范多种形式合作建房。在符合“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或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018年,湖南省浏阳市作为全国首批33个土地改革试点区之一,在湖南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了“城乡合作建房”的试点。

2019年,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张家界市城乡居民合作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障城乡居民合作建房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1年6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统筹自然资源 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要积极创新城乡融合土地支持政策,配合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