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18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三大原则》
2018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三大关键原则。其一为“一户一宅”原则,这是对宅基地分配的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有助于合理规划农村土地资源,避免宅基地的无序扩张。
其二是“宅基地流转受限”原则。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保障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不被改变,保护了农村土地权益的稳定性,防止城市资本对农村土地的过度侵占,确保农村土地资源在政策框架内合理使用。
其三为“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原则。对于超占宅基地等情况实行有偿使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合理布局的需求。
农村自建房的大军越来越庞大,城里人都动了去农村买宅基地建房的想法,但其实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或者买卖限制很大,国家已经出了明确的规定来管束。国家2018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这三大原则你得懂!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每一个国家公民都有义务了解最新的宅基地政策,有助于我们尊法守法,才不至于踩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