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专家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在基层应用、临床诊疗、患者服务、中医药、公共卫生、科研教学、行业治理、健康产业等8个方面明确24项重点应用,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健康报推出“‘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专家解读”系列文章,对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本期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影像医学专家
王振常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5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为全行业进一步应用和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明确了目标和路径。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面临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分布不均等挑战,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为医疗卫生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其中,“人工智能+”民生福祉部分专门强调了要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因此,《实施意见》将有力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规范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按照分步推进原则,明确了两阶段发展目标。一是到2027年,推进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缓解基层医疗资源短缺问题;推进临床专病智能辅助决策在医院的应用,提升临床诊疗精准度;推进患者就诊智能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体验。同时建成一批高质量医疗卫生数据集、一批临床专病专科垂直领域大模型,并布局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为技术转化提供支撑。二是到2030年,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实现普遍开展医学影像智能诊断等核心技术应用,形成完善的“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标准规范体系,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全面实现人工智能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聚焦重点目标重点领域提出3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化重点应用,推进基层智能诊疗、慢性病管理及健康养老服务,拓展临床影像智能诊断、专病辅助诊疗与智能康复用药,优化患者全流程智能服务,同时推动人工智能与中医药、公共卫生、科研教学、行业治理、健康产业融合。二是夯实基础支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优化医疗数据供给与合规流通,强化算力算法支撑及中试基地建设,完善标准规范与人才体系。三是规范安全监管。优化行业管理和审核体系,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和预警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和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
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还提出了3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科研经费保障和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医疗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办法。二是试点引领,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试点,建立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支持中试基地先行先试。三是生态培育,加强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防止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强化国际交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