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分细则》,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以下1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娄烦县高君宇故居纪念馆景区
2.灵丘县车河有机社区
3.代县代州古城景区
4.离石区大东沟景区
5.武乡县八路军总部王家峪旧址景区
6.黎城县丹泉小镇景区
7.潞州区漳泽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8.高平市釜山景区
9.浮山县寨圪塔康养景区
10.霍州市中镇霍山兴唐寺景区
11.万荣县飞云楼景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的情况要详实、真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B座
电子邮箱:zykfcggyx@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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