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恋爱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若男方拒绝承担责任(如不支付费用、拒绝结婚或拒绝抚养),女方往往陷入被动。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女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同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女方因怀孕、生产导致生活困难,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若男方拒不履行,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婚姻存续期间的扶养费。
若双方未结婚,男方拒绝负责的,女方可以:
1.要求分担终止妊娠费用
怀孕并非女方单方事件,男方作为过错方或共同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终止妊娠费用(如手术费、药费、营养费等)。若男方拒绝,女方可以“不当得利”或“侵权责任”为由提起诉讼。
2.若孩子出生,主张抚养费
即便男方拒绝结婚或不愿认亲,只要孩子出生,他就是法定父亲,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女方可在孩子出生后,以孩子名义(由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一般参照男方收入的20%—30%,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男方若否认亲子关系,女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举证:
若男方否认,女方可以申请亲子鉴定。根据相关规定,若男方拒绝配合亲子鉴定,法院可依据现有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怀孕期间男方拒绝负责,法律并非无能为力。无论是婚姻关系内主张扶养费,还是非婚生子女主张抚养费,女方都有明确的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