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作家”王璐琪:虐待产生忠诚,爱会长出自由
创始人
2025-09-29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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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团圆


在2021年《十四岁很美》出版后,王璐琪开始准备“最后一部曲”。从开始写作到真正出版,《回家》花了四年。


小说里,被拐卖的孩子“秦颂”在11岁这一年,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回家》是大团圆结局吗?”我问。


王璐琪答:“肯定不是。这孩子估计一辈子都无法从这段经历中走出来,过不了正常的人生。”


图 | 《回家》王璐琪著


写的时候,王璐琪找资料,看过一篇《南方周末》的报道。


新闻里,受害者在案发时只有14岁,那会儿是1994年,她在北京上初中,在去学校上早自习的路上被拐。6年后,她逃回了家,发现自己被拐到了河北省良乡镇,距离北京不过几十公里。


出版社的校对老师也提供了一个案例。有一名北京女生,她早上经常跟班上一名男老师坐一趟公交车上学。


但有一天,非常奇怪的是,她跟老师打招呼,老师不搭理她。到校后,她跟老师说起这件事。老师也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人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某天,这位老师真在公交车上见到了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回家问家长,这才知道,原来母亲生的是一对双胞胎,其中一个男孩在幼时被拐走了。


他们没想到,这两家离得这么近,这对双胞胎兄弟平时居然乘同一个线路的公交车,还被学生看见了。


王璐琪有一个年长她许多的朋友。他说,他在老家有一个表妹,是舅舅家买来的。表妹长大后,在当地结婚生子。得知自己身世后,她还是选择留下。因为她生了孩子,走不了了,被拴住了。


这也是王璐琪的顾虑。她写的被拐的孩子是男孩,叫秦颂。一开始,她想写女孩,但很快改了主意:“女孩被拐卖,命运可比男孩惨多了。”


《回家》里,3岁零4个月大的秦颂被拐走了。他的父母是双职工,白天上班前,爸爸把他送到爷爷家。


晚饭前,爸爸再把秦颂接回家。爷爷退休后,在街边摆摊卖糖葫芦。生意一忙,爷爷就顾不上秦颂了,卖弹珠的平子趁机拐走了他。


秦颂被拐后,他和人贩子坐了很长时间的火车。在火车上,秦颂大多数时间是睡着的。


到了钨山县,秦颂和同样被拐的男孩郭飞待在一起,他们白天一起玩,想哭了,就把脸埋在枕头里。夜里,秦颂枕着郭飞的肚子睡觉,郭飞的肚子很软,像海绵一样松软。


接手他们的丁某不会照顾孩子,所以孩子们平时就直接吃院子里杏树和桃树结的果。


郭飞吃完后一直拉肚子,还咳嗽。一天早晨,秦颂枕着郭飞的肚皮醒来,发觉他的肚子很硬,很凉,不再有“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安静。随后郭飞就被抱走了。从此以后,秦颂再没见过郭飞。


秦颂像猴子一样,会爬上树摘桃吃。这时,同村的金家发现了这个“猴儿”一样的孩子,把他买了下来。自此秦颂有了新名字“金家兴”,他的大姐叫金家燕,二姐是年龄相仿的金家欣。


后来,警察找到了11岁的金家兴,把他送回芦州。秦颂插班进了芦州最好的学校,回到了原本的轨道。


5年后,在秦颂放学的路上,金家欣出现了,因为她的父亲快病死了,想见秦颂最后一面。


《回家》的故事,从金家欣在放学路上,叫住秦颂开始。


二、绳索


秦颂刚到金家时,他吃不惯饸饹,因为饸饹面硬,不好消化。家里没米,金父便出去借米,金母洗锅给秦颂炒菜。


此后好多年,金家都做两锅饭,一锅是饸饹,另一锅是单独给秦颂蒸的米饭。


金家从不打孩子,这在村里是少见的。


金家欣和秦颂一起长大,没受过家长一句重话。


秦颂缺钙,金母每晚给他炖鱼汤。她用纱布包着鱼肉,摔打出细腻的肉糜。肉糜只有秦颂能吃,金家欣是没份儿的。但秦颂总会给金家欣留半碗,每次金家欣都会把碗底舔干净。


就这样过了七八年,秦颂很难不对金家产生感情。回到芦州后,秦颂总会想到金母。


王璐琪在书里写道:“我想她,思念她。每当这时,我就会有负罪感。在面对我的父母时,这种负罪感尤其强烈。”


秦颂在两个家庭中辗转,他也被撕裂成两半。这也是发生在被拐儿童身上的真实情形,他们中的一些人对“买家”产生了感情。


就像被拐的孙卓,在与生父母相认后,他曾表露过想留在养父母身边的想法。他的生父孙海洋找了儿子十几年,孙海洋也是电影《亲爱的》中演员张译饰演的角色原型。


被拐的亲生孩子对“买家”产生感情,这是那些亲生父母难以接受的。


《回家》出版后,王璐琪想在一家杂志宣传一下新书,她联系了合作过多年的编辑。对方拒绝了她,原因是自己不喜欢看“不阳光的东西”。这是编辑头一回这样决绝地拒绝她。


王璐琪分析:“可能冒犯到她了。”


这位编辑也有孩子。王璐琪开始检讨自己:“这本书是会冒犯到一些家长的。哪个家长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跟‘买家’产生感情呢?没有。”


我问王璐琪,金家对秦颂是真正的爱吗?他们对秦颂的照顾很细致。


王璐琪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这些只是表面上的照顾。让你有饭吃,让你别走,仅此而已。这是一种原始和低级的爱。”


在王璐琪看来,金家对秦颂的照顾更像是一种“精神控制”。他们把女儿金家欣当作拴住秦颂的工具。因为两人年龄相仿,每天玩在一处,形影不离。玩得时间长了,秦颂就被留下了。


王璐琪遇到过一件类似的真事。


正逢暑假,一对夫妻带儿子回老家,奶奶很高兴。孙子比几个表哥小得多,玩不到一起去,一直念叨村里年龄相仿的妞妞姐姐。


奶奶为了让孙子多待几天,就去邻居家“借了”妞妞,邻居说“好”。妞妞便住了下来,每天和小男孩一起玩。


王璐琪见到了“借妞妞”的那一幕。她很受震动,一个那么小的孩子,说“借走”就“借走”了,就像借走一把剪刀和锄头一样,所有人都觉得这再平常不过。妞妞被带走的那几天,家长竟也没问过。


她设想了一下,如果自己是妞妞的母亲,决不允许别人把女儿带走:“别说是邻居了,再近的亲戚也不行。”


最后,妞妞安全无恙地回了家。王璐琪说起这件事时,仍心有余悸。


三、晒谷场


金父大约是带着几分“复仇”的意味,买下的秦颂。王璐琪在书里写,因为金家没儿子,村里人都说:“他家没人了,这俩闺女不算人。这里没有儿子的人家,谁都能欺负一两下。”


姐姐金家欣也对秦颂抱有期待,她趴在秦颂肩膀上说:“等你长大了,把该是咱的地抢回来。”然而秦颂太小,他哭着说:“我不敢,我不会,你教我。”这个“小哭包”完全指望不上。


聊起《回家》时,“重男轻女”是无法避开的话题。王璐琪解释,金家对秦颂的爱,是赋予儿子的特权——“只要是儿子,他是‘王颂’也好,‘陈颂’也罢,金家都会这么爱他。”


金母给秦颂理发,把前面的剪了,后面的没剪,留起来扎了一个小辫儿。金家欣对此感到疑惑。


母亲告诉她,扎小辫儿就能把秦颂“拴住”。小男孩留个辫子,远看像小姑娘。哪怕碰上人贩子,也以为是姑娘。母亲解释:“小闺女命贱,就不带走了。”“买方”也怕孩子再次被拐走。


王璐琪写到了晒粟、扬谷。晒谷场上,要是起风了,男人们就扛着农具从家里跑出来,撒出去的谷壳飞出去半里远。粮食沉,飞不了多远,就会掉在地上,由此将壳分开。


大女儿金家燕去上学,地里的活儿太多,金父一个人干不过来。他让秦颂和金家欣去晒场看粟子。


两个孩子被村里人逗弄,他们说金家兴不是金家的人。金家欣挥舞着镰刀反驳,结果镰刀被一个小子夺走,扔到了一边。她和对方打斗,结果挂了彩。秦颂被吓傻了,只知道哭,边走边哭。


金母指责丈夫为什么让两个孩子去看扬场,金父则指责妻子,为什么她不去看着孩子。金母答:“我去了谁做饭?一大家子人饿了怎么办,连口饭都吃不到。”这个情节也属实。


有一年,王璐琪下乡做讲座,主办方安排了场地,室内装修很好,椅子上都铺了软垫。


讲完后,学生的家长来接孩子,来的都是爷爷奶奶,年轻父母很少。老人都骑着一辆三轮车,车后带个小货斗,学生坐在货斗里。这车也用来拉货,三轮车要比两轮的电动车开得稳。


会场外就是一片晒谷场,不是水泥地,而是黄土地。大概用什么工具凿过,地面很结实,摸着手感很好。她没见过脱粒机和收割机,跑到机器前一个劲地拍照。晒谷场上,女人很少。


这更像是一种家庭分工。扬谷要出力气,风起了,男人在外面干活,风停了,便回家吃饭。


如果女人也去扬谷,两个劳动力都不在家,谁做饭呢?女人在家有很多事要做,洗衣做饭,照看老人、孩子,收拾屋子,洗锅涮碗,琐碎的家务总要有人干。


王璐琪看过一本书,忘了书名叫什么。书里写到一个现象,改革开放后,很多农村人出来打工,去大城市务工,这使得女性的自杀率低了很多。


买下秦颂的那晚,金父激动得无法入睡。他蹲在父母的坟前,痛痛快快地流了一通眼泪。他想,以后要多挣钱。“家里的房子、地,还有塘里的鱼,塘沿的一排核桃树,都是家兴的。”


大女儿听到父亲的哭声,在屋里破口大骂:“谁稀罕你那破房子、破地、破核桃树、破鱼塘,统共有十条鱼没有?还都是家兴的,送给我,我都不稀罕,留给你的新儿子吧。”


大女儿才15岁,即将中考。她在这个家里像是个“异类”,毫不留情地撕碎了父亲的“温情脉脉”。在小说里,她打定主意考职专,因为职专管吃管住。


考上后,她便再也不回来。后来,金家燕果真做到了。她毕业后在外打工,在父母去世后接走妹妹,供妹妹学习、考大学。


王璐琪解释,金家燕之所以是“异类”,因为她受过教育,打破了“重男轻女”的固有认知。所以金家燕才会如此支持妹妹读书,鼓励她走出村子。


金父短暂地有过“儿子”,但他的房子、鱼塘和核桃树,最终还是废弃了。


四、有毒的爱


小说里,金父和妻子一样得了糖尿病。妻子去世后,他一蹶不振,饮食不加节制,整日酗酒,很快身体就垮了。他病中,念叨的还是“家兴”,一直问“家兴回来没有”。


金家欣一直贴身照顾父亲。她意识到父亲在硬撑,只是为了见秦颂最后一面。金家欣毫无办法,只能踏上前往芦州的火车,希望用儿时情谊,求秦颂回来一趟。


王璐琪见过许多像金家欣一样的女儿。她见过一名村里的女儿,独自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每日给父亲喂饭、喂药,处理排泄物,清洗床单被罩,保持室内洁净,让父亲保持体面。


也许因为衰老、病痛,老人的性格日渐乖戾。父亲对她没什么好脸色,打骂有之,发起脾气来,还会抬手打翻饭碗。碗在地上转了几圈,吃的撒了一地,女儿打扫后,又重做了一份饭菜。


看到这样的场景,王璐琪既震惊,又心疼。“她不委屈吗?她委屈,但她还是忍着,因为那是爸爸。她想让爸爸爱她,她知道爸爸不爱她,爸爸爱弟弟。”这位女儿常常暗自抹泪。


父亲思念儿子,他的女儿便打电话,轻声小语地劝弟弟回家。看见弟弟到来,父亲的脸便放晴了,她识相地退了出去,关上房门。女儿的付出仿佛凭空蒸发,她深爱的父亲像最吝啬的守财奴,唯独不愿把爱施舍给她。


每当遇到这样的女儿,王璐琪都有一些不解。她想,她们是被“绑架”了吗?这固然是一种“孝顺”,但这是否也是一种“囚禁”?是什么困住了她们?为什么她们要去争取一份镜花水月般的爱?


这也造成一个吊诡的现象:一些父母需要有儿子,他们也清楚,如果与儿媳妇相处不好,养老恐怕指望不上(儿子)。最后,养老的责任落到女儿身上,但他们对女儿又多有指责。


“这是一种有毒的爱。”王璐琪想到心理学中的一个理论——“创伤性联结”,指在虐待关系中,受害者对施害者产生了情感上的依恋和忠诚。


心理学家武志红在《为何越爱越孤独》中,表达过类似观点——“誓死的忠诚可能是爱的炮灰”。


他在书里解释:“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或许,这位女儿在试图通过获得父亲的爱,来证明自己值得被爱。但“我”值得“被爱”这件事,并不需要他人来证明。


如果说,虐待会产生忠诚,那么在爱里长大的孩子会获得自由。


王璐琪见过一个在爱里长大的女生。那时,她刚参加工作,领导为了欢迎新成员,组织了一次聚餐。


饭桌上,有人劝酒,王璐琪初来乍到,不好意思拒绝。一位美术编辑,比王璐琪大几岁,她挺身而出,笑着说:“我来喝,你们别欺负新人。有多少酒,我都替她干了。”


有同事起哄:“你凭什么替她干了?你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她也不生气,只是笑着说:“从今天起,她就是我妹妹了。”她之后也真的这么做了。王璐琪又感激又震撼,也在心里把她当姐姐了。


在单位,姐姐从不参与“职场争斗”,哪怕被伤害了也不当回事,只是说:“那都不是事儿。”


她发自内心的单纯,与同事相处融洽。赶上加班,她爸爸会给她送饭。


那时候,保温饭盒性能不佳,她家离得又远,她爸爸专门拿锡纸泡沫袋包了又包,生怕饭凉了。


姐姐的父亲很“操心”,只要女儿打一个电话,他就立即开车接她下班。父亲宠爱女儿,爱意都快要溢出来了。父女俩的感情很好。


后来,她恋爱了,和男友感情也很好。她说:“没有男人能做得比我爸更好。”于是,她很包容男友,很有耐心。在爱里长大的她,长出了爱人的能力。


在王璐琪眼中,这就是一个“内心无毒”的人。她轻盈,舒展,在健康的爱里长大,内心不拧巴,没有苦大仇深,自然地表现出大度、慷慨,就像一个被阳光晒透的人。


五、野生作家


儿时,王璐琪喜欢历史,爷爷送给她一套《史记》。她看《史记》时,文言文和白话文交叉着看,由此打下了文言文的底子。高考时,她的作文写得偏古风,得分还挺高。


13岁时,王璐琪在《校园文苑》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收到了一笔24元的稿费。她的投稿一直很顺利,给《儿童文学》杂志投稿,也都发表了。


从小到大,王璐琪走的是“美术生”的路子,辗转于不同的画室学画画,大学考上了华东交通大学,学的是室内设计。


王璐琪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大一下学期,她找好了工作,租好了房子,读完该学期就办了退学,一个人从南昌到北京,到杂志社当编辑。


一方面,她考虑到学画画的开支很大,另一方面,她在大学生活中,更加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在画画上没有出路——距开个人画展相去甚远。相反,她在写作上一直很顺利。她在两者之间,选择了写作。


父母无法接受她的退学,她为父母的难过而难过,但又很难跟父母解释自己的决定。


当了几年杂志社编辑后,王璐琪开始全职写作,出了《追光少年》《列车开往乞力马扎罗》《锦裳少年》等十几本书。


其中《追光少年》加印11次,《列车开往乞力马扎罗》加印5次,都是畅销书。此外,《刀马人》《涂布敦煌》的影视版权已售出。


从目前来看,这条路走得不坏。


王璐琪自认为是“野生型”作家——没经过科班训练。她以为作家都跟自己一样,都是“野生”的。后来,她发现并不是这样。科班出身的作家占多数,“野生作家”是少数。


“野生”有“野生”的好处。很多编辑说过类似的话——王璐琪写得“不太一样”“别人通常不这么写”。这是她“投稿运”一直不错的原因。


但“野生”也有“野生”的坏处。有时,她也会自我怀疑:“这样写真的对吗?真的恰当吗?”


比如,《回家》里,秦颂被拐后和郭飞待在一起。两个小孩脸对着脸,哭个不停。秦颂吹出一个大鼻涕泡,弹性甚佳,许久不破。郭飞看呆了。两人守着鼻涕泡,止住了哭声。


一开始,王璐琪有点犹豫,是不是要这么写,毕竟这是在孩子们被拐后。


有一天,她看了余华的《兄弟》,里面写到:父亲死后,兄弟俩很悲伤。过了一段时间,门锁了,哥哥在门外,弟弟在屋内,两人想分享奶糖,但是门缝太小了,塞不进去。两人开始聊天,哭一阵,笑一阵。


看到这儿,王璐琪想到:“小孩真是这样,他面对特别大的悲伤,不像成年人那样一直专注于悲伤,孩子能走出来。这是孩子特有的力量。”她坚定了原来的写法。


对于写童书来说,选择“现实主义”题材不是件“讨巧”的事,在审校上要花更多时间。


王璐琪感激愿意出“三部曲”的出版社,“他们是有情怀的出版人,觉得需要有这类书。”同时,她又有深深的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出版社,因为不挣钱,出版社白忙了。


“三部曲”里,《给我一个太阳》的状况稍好一些,卖了6万册。但写“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十四岁很美》就难得多,因为题材原因,她没法做线下宣传活动,首印1万册,大概至今没卖完。王璐琪不敢问责编销量,她怕听到坏消息,再度加重对出版社的愧疚。


王璐琪身上交错着一种矛盾感。一方面,她性格里有坚硬的部分,比如她固执地想写一些“不讨喜”的题材。


然而,等书出版了,她没有夙愿得偿后的雀跃,反而陷入了深深的愧疚。这又是一种脆弱。固执和脆弱,彼此交叠着。


这种矛盾感,也体现在她的外表上。她的个子很高,四肢修长,有一米七五,打过篮球,会游泳、滑雪,体力很好,精力很足,乍一看,有一种迎面而来的力量感。


采访中,王璐琪坐在我对面。在不说话、不喝草莓奶茶的间隙,她时不时地啃指甲,像个小孩一样。我把她的手掰过来,指甲明显短一截,那是被咬掉的。她十根手指都是这样。


王璐琪解释,她两三岁时,母亲外出务工,把她留在姥姥身边。离开了母亲,她产生了“分离焦虑”,每天哭闹不止,让姥姥头痛了好一阵。


与母亲分离的“焦虑”似乎始终没能消解,她有了咬指甲的习惯。她想要克服,但总是不由自主地又咬起来。


“野生作家”王璐琪就这样莽莽撞撞地写了22年,她又固执,又脆弱,又清醒,又愧疚,又有力,又稚嫩。不出意外的话,她大概还会这样写下去。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显微故事,作者:江玉婷,编辑: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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