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面塑艺人用精湛的技艺捏出的明星面容成了网络上的热议焦点。这些面塑作品不仅仅在五官的细节上做到完美再现,甚至连明星的神情、气质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许多粉丝看到后不禁评论:比真人还要像!然而,随着这一现象的热度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版权争议也变得愈发激烈。一些法律专家指出,这类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创作的行为,可能已经触及到了法律的底线。

面塑艺人之所以能迅速吸引关注,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实在是太过逼真。从明星眉眼的细微之处,到嘴角的弧度,都力求与明星的标志性特征高度契合。甚至有些艺人坦言,他们创作这些面塑作品的初衷,仅仅是源于对明星的喜爱以及对传统面塑技艺的热情,没想到却引发了如此大的争议。然而,法律界却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孙瑜晨明确表示,只要面塑作品具有可识别性,让普通公众能够联想到特定明星,这就已经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更为引人关注的是,随着这些面塑作品的热销,一些商家开始嗅到其中的商业机会,纷纷将这些明星面塑作品进行市场化运作。他们将这些作品打造成非遗手工艺品,通过电商平台和直播间进行大肆宣传。一些直播主播甚至在镜头前强调,这些面塑作品不仅可定制,还适合作为送礼佳品,并且特地标明支持明星同款。这些做法显然已经超出了单纯艺术创作的范畴,涉嫌侵害明星的肖像权和知识产权。

事实上,类似的肖像权侵权案件在近年来并不鲜见。比如,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涉及明星肖像权的案件,最终判定四方当事人构成共同侵权,需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审理过一起知名演员肖像权纠纷案件,最终侵权公司被判赔偿12万元并公开道歉。这些案件都充分表明,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是十分明确和严格的。对于面塑艺人而言,如何在传承非遗技艺和尊重他人权利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显然是一个亟需认真思考的问题。或许他们可以通过与明星工作室合作,获得正式授权后再进行创作,这样既能确保作品的合法性,又能让非遗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购买和传播未经授权的明星肖像作品,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面塑艺术作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但这并不意味着传承可以走向侵权,也不代表创新可以肆意跨越法律的红线。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面塑艺人的监管,引导他们规范创作,使这门传统技艺能够在新时代焕发出真正的光彩,而不是陷入版权纷争的漩涡。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非遗文化才能走得更远、更久。